民政部:买房人无须再提供“婚姻证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9
京华时报讯纳税人买房将不再需要“婚姻证明”。昨天,记者在民政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为方便纳税人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民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将加强民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合作开展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工作。
京华时报讯纳税人买房将不再需要“婚姻证明”。昨天,记者在民政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为方便纳税人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民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将加强民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合作开展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