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发布(附全文)
党中央、国务院持续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新推出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在认真抓好落实的同时,及时跟进梳理,形成了最新《指引》,在2019年6月全国“双创”活动周举办期间特别推出。
近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中小企业扶持对象?扶持哪些项目?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雄安新区近日编制了《河北雄安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册(2023)》,帮助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知晓政策、享受政策,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千方百计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梦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6月25日,深圳发布《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党中央、国务院持续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新推出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在认真抓好落实的同时,及时跟进梳理,形成了最新《指引》,在2019年6月全国“双创”活动周举办期间特别推出。
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加快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天津市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津政发〔2019〕17号),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印发《加快推进成都市企业科创板上市的扶持政策》,将对在科创板成功上市的企业累计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
对落户天津的民企总部,按照实收资本给予补助,并对新设总部按照其首年地方经济贡献给予奖励,最高奖励6000万!这是选址天津的最新奖励政策,更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扶持,对每一家企业都很重要!
今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个税改革等减税降费政策已经落地显效。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深化增值税改革首月就减税1113亿元。
天津市近日正式出台《天津市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将以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加速创新型企业能级提升,加速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开展“雏鹰—瞪羚—领军”企业评价认定,培育一批“航母级”创新型领军企业。
6月3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旨在提振消费者对国产奶粉的信心。追溯安全体系覆盖60%的奶粉、国产奶粉自给水平稳定在60%……从价格成本到技术研发,国产奶粉正在政策红利的加持下一步步探索自己的位置与市场。
海淀区发布《关于加快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创新引领发展的十五条措施》《关于支持中关村科学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引领发展的十五条措施》两个产业政策,这是继去年“海淀创新发展16条”后,海淀区又一次用一揽子政策推动创新发展。
记者22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明确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5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推动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增加医疗服务供给、促进民生改善。
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政府投资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打造充满生机活力的现代国有企业,现提出以下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统一项目计划、统一项目审批、统一资金平衡、统一实施监管”的原则,现就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统筹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根据新能源汽车规模效益、成本下降等因素以及补贴政策退坡退出的规定,降低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促进产业优胜劣汰,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津党发〔2018〕39号),现制定本办法。
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备受关注的万亿级增值税减税细则终于出台。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明确了增值税税率下降、增加进项税抵扣、退还增量留抵退税等政策细节。
由北京商务局印发的《关于鼓励发展商业品牌首店的若干措施》于3月15日正式生效。按照该措施规定,对在京开设商业品牌首店的企业,最高可获得500万元金额的支持。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天津市全方位提高“不动产登记一网通”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办证。不动产登记部门积极推进线上业务拓展,将新建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业务(期房抵押登记)纳入线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