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务院:允许商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为标志,近期,一系列政策文件相继推出,一揽子政策举措密集出台,一系列座谈调研纷纷进行,释放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强烈信号,给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推出和优化28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重点聚焦支持民营企业为主体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深圳再放优化营商环境大招!一日发布三个工作方案——《深圳市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深圳市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全方位、各领域、深层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今天深圳再放优化营商环境大招,一日发布三个工作方案——《深圳市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深圳市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全方位、各领域、深层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政府投资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打造充满生机活力的现代国有企业,现提出以下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统一项目计划、统一项目审批、统一资金平衡、统一实施监管”的原则,现就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统筹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根据新能源汽车规模效益、成本下降等因素以及补贴政策退坡退出的规定,降低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促进产业优胜劣汰,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津党发〔2018〕39号),现制定本办法。
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备受关注的万亿级增值税减税细则终于出台。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明确了增值税税率下降、增加进项税抵扣、退还增量留抵退税等政策细节。
由北京商务局印发的《关于鼓励发展商业品牌首店的若干措施》于3月15日正式生效。按照该措施规定,对在京开设商业品牌首店的企业,最高可获得500万元金额的支持。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天津市全方位提高“不动产登记一网通”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办证。不动产登记部门积极推进线上业务拓展,将新建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业务(期房抵押登记)纳入线上办理。
为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效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此温馨提示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及登记完成后需要注意以下重点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命名指引》。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2007年印发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 证监会令第19号)同时废止。
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加快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及政策解读。
据悉,已经有不少于12个省市出台相关科创板鼓励政策,其中至少有5个省市已经明确给出真金白银的政策,其中,云南省给出的补贴最高,达到了1600万元,而补贴最低的安徽省也达到200万元。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从近日召开的“北京促进科创、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本市近期研究和推出了新一轮支持科创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将加快实施六项举措和一套指标体系,推动科创民营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紧密对接。
记者从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了解到,成都18日出台《关于优化电子商务从业环境的指导意见》,从放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条件、纳税服务等方面出台了12条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营商环境。
新一轮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自2019年1月份起实施,2月份小微企业迎来减税政策落地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了“申报即享受”的便捷服务,让全国各地的小微纳税人更顺手、更舒心地拿到了国家减税降费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