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个人独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22个人独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免交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的总税负较低,一般综合税率在百分之五点一八左右,较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低,大部分人创业都会选择个人独资公司。
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为标志,近期,一系列政策文件相继推出,一揽子政策举措密集出台,一系列座谈调研纷纷进行,释放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强烈信号,给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推出和优化28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重点聚焦支持民营企业为主体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深圳再放优化营商环境大招!一日发布三个工作方案——《深圳市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深圳市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全方位、各领域、深层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今天深圳再放优化营商环境大招,一日发布三个工作方案——《深圳市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深圳市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全方位、各领域、深层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2022个人独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免交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的总税负较低,一般综合税率在百分之五点一八左右,较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低,大部分人创业都会选择个人独资公司。
5月16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振兴票据有关工作的通知》,以进一步提升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力度,为疫情防住、经济稳住、发展安全贡献力量。
5月11日,山东省举办新闻发布会,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王京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新型建筑行业“专精特新”企业纳入我分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金融支持计划。
近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高质量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若干措施》,从货物贸易、招商引资、境外投资、服务贸易、跨境电商、国际合作、金融服务等方面提出24项具体措施,助力天津相关产业和企业加快适应更加开放的区域市场,享受更多政策红利。
5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作为我国首部生物经济五年规划,其提出,到2025年生物经济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总量规模迈上新台阶,科技综合实力得到新提升,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新跨越,生物安全保障能力达到新水平,政策环境开创新局面。
近日,工信部负责人透露,今年准备再培育3000家左右“小巨人”企业,带动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5万家左右,将联合财政部再支持一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正在完善“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计划5月左右启动第四批“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工作。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数字产业化发展、支持产业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出台23条措施,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近日,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和市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通知,出台8条措施,进一步助推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北交所上市融资发展。
近日,证监会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保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助力宏观经济大盘稳定相关工作措施。
绍兴市出台《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从科技企业“双倍增”、企业研发投入、关键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券等方面提出了21条具体举措,拿出“真金白银”实施奖励,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
近日,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市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发展的若干措施》。
5月5日,浙江省政府下发《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意见》,含25条具体举措。据介绍,这是全国首个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纾困政策。
近日,东湖高新区出台《关于打造中部地区风投创投 中心的若干措施》(简称“创投十条”),光谷为鼓励股权投资,国内首创并购重组奖励。
《若干措施》共计15条,围绕市场主体关心的税费减免、稳岗用工、金融支持等方面分类施策,投入真金白银,进行精准扶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出台了《助企惠企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聚焦稳主体、促发展,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推出21条助企惠企举措,着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精准高效的政府服务,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意见》提出,强化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统筹监管,统一监管标准,健全准入管理。选择运行安全规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的合作衔接。推动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债券市场要素自由流动。
深圳金融发展政策的“三连击”是为了系统性落实“一区四中心”目标,是未来深圳金融发展的“施工图”。此次,深圳针对“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全球创新资本形成中心”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未来还将针对“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国际财富管理中心”陆续出台支持政策。
深圳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提供最高500万元贷款。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聚焦聚力“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落实“三个十大”行动计划,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了《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
4月7日,深圳发布了《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召开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推动深圳金融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