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清理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问题的政策措施4218件
导读:3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成效,加快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记者钟雨欣 北京报道
3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成效,加快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据了解,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自2023年6月开始,为期6个月。总体来看,各地区、各部门共梳理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政策措施690448件,清理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问题的政策措施4218件,有力破除了一批行政性垄断堵点,有效制止了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同时,也完善了防范不当市场干预行为的长效机制,增强了各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力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有力破除一批行政性垄断堵点
市场监管总局竞争协调司司长周智高介绍,本次清理工作有力破除一批行政性垄断堵点,促进国民经济循环更加畅通。从政策措施清理结果看,重点清理的4大类问题中,涉及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的1917件,占45.44%;涉及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568件,占13.47%;涉及不当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1462件,占34.67%;涉及不当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121件,占2.87%;因文件到期废止等其他情况作出调整的150件。通过本次清理,一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限制企业迁移、设置进入壁垒、谋求自我小循环等行为得到纠治,促进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
同时,推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防治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更加有效。将政策措施清理和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紧密结合,在清理存量政策措施的同时,督促政策制定机关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现新的问题增量。2023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审查政策措施9119件、发送整改建议书1155份,各地区、各部门修订或者废止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政策措施1.76万件,有力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此外,加快完善公平竞争法规制度,防范不当市场干预行为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本次清理出的政策措施涉及不同文件类型,其中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一事一议”等具体政策措施占比分别为0.55%、50.55%和48.9%,隐性行为呈增多态势。各地区针对问题多发易发领域先后出台25件相关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则。
本次清理问题发现率0.61%,较2019年清理工作上升0.05个百分点;修订、废止的政策措施中,制定主体为国务院各部门的占0.38%,省级占6.02%,地市级占44.93%,区县级占48.67%。
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隐性方式增多
“本次清理工作有力破除了一批制约经济循环的行政性垄断堵点,推动国民经济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但从清理情况看,还有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市场监管总局竞争协调司副司长赵春雷表示。
一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律位阶偏低,配套制度体系不健全。当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依据主要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及一般性文件,整体法律位阶不高,对各级政策制定机关落实审查要求的规范引导还不够有力;有效保障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和效能、制止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相关规定做法出台的配套制度体系还有待完善,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刚性约束和正向激励不足。
二是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隐性方式增多,发现和纠正相关行为的难度加大。清理发现涉及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等领域问题占比较前次清理分别增加10.02和16.01个百分点,涉及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领域问题仍然较为突出;问题表现形式多以隐性为主,各种“土门槛”“土政策”多发,规范性文件和“一事一议”等其他政策措施占绝大多数,“边清理、边出台”和“绕开”公平竞争审查等问题仍然存在。
三是对竞争政策就是发展政策的理解还有偏差,公平竞争意识有待进一步深化。本次修订、废止的政策措施中,市县两级占比较高,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尤其是市县两级政府部门不当干预市场的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地方政府囿于短期发展和局部利益,还没有全面准确把握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地方竞争发展的关系。
针对本次清理工作中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不断强化各地区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责任落实,部署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着力提升地方政府公平竞争意识和政策实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