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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即巅峰的华强科技被揭“六宗罪”!华泰联合两保荐人连遭追责

来源:叩叩财讯 发布时间:2024-03-13 16:48:03 编辑:夕歌

导读:一边利用IPO超募十余亿巨额资金,另一边上市后却持续业绩大幅变脸,且内部管理问题频出,连带二级市场的价格也持续低迷,华强科技几乎集中了近年来市场和监管最为诟病的IPO项目的典型特征。

2024年3月11日晚间,华强科技(SH.688151)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来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对其及其相关人士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

据该《决定书》显示,因华强科技存在部分产品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募资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等多项违规事实,故监管层决定对其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在上述《决定书》中,除华强科技外,被湖北证监局点名受罚的相关责任人共计三人,分别为现任华强科技董事长孙光幸、董秘赵晓芳及时任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朱经平。

这已经是近半年多时间内,华强科技及有关人员第二次因违规遭到监管层的惩处了。

就在2023年8月中旬,上交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就曾对华强科技及有关责任人才予以了监管警示的决定。

彼时,华强科技因对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方面存在偏差,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获取的投资收益中1716.10万元认定为经常性损益,导致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归母净利润”)披露不准确。

“及时更正会计处理差错,降低违规事项负面影响;强化合规意识,增加相关人员学习培训力度;强化内部管理水平,增强内外部审计力度”,在半年前,因会计差错问题遭到上交所问责时,华强科技承诺的整改措施言论还犹在耳,如今,更多的违规事实随着湖北证监局的现场检查浮出水面。

据华强科技最新公告的《决定书》披露,经湖北证监局日前对华强科技进行的现场检查中发现,其存在“会计估计变更未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部分产品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存货跌价计提不充分”、“部分成本费用存在跨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规范”等“六宗罪”。

华强科技是在2021年12月6日通过IPO于科创板挂牌上市的。

犹记两年前华强科技IPO成功敲钟交易之时,曾是何种风光。

作为一家国内专业的防化军工企业,华强科技以特种防护领域为主,主要生产个体防护装备、集体防护装备,同时依托技术优势,积极开拓医药包装、医疗器械等民品市场。

2020年12月底,华强科技正式向上交所递交了其科创板IPO上市申请并获得受理。

半年后的2021年6月28日,华强科技IPO在当日召开的科创板上市委2021年第43次审议会议上获得通过,并在同年10月26日获准证监会注册。

按照华强科技IPO招股书披露的原本融资计划,其欲通过发行不超过8620.62万股新股以募集17.24亿资金投向“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信息化(数据驱动的智能企业)建设”等三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在彼时的市场环境和各大中介机构的强力助推下,基本面看似强悍的华强科技IPO获得了投资者们极大的青睐,获得了巨额的超募资金。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经由湖北证监局现场检查后发现的种种违规行径中,也恰正好包括了华强科技通过IPO圈得巨额超募资金后,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规范”等“罪状”。

公开信息显示,华强科技IPO的发行价格最终定格在了35.09元/股,按此计算,其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高达30.25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也达到了28.12亿元,较其原募资计划足足多了10.88亿元。

辜负投资者们信任和热情的是,上市挂牌之时便成为了华强科技近年来最为高光的时刻。

2022年,刚刚完成上市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华强科技的业绩便迎来断崖式的下跌惊现变脸。

2023年,华强科技的业绩不仅未有企稳之势,反而继续呈现跳水之势,扣非净利润更将出现数千万的亏损。

2024年3月11日,也即是在华强科技发布遭到湖北证监局最新追责公告的同日,其二级市场价格报收15.64元/股,总市值仅53.88亿,与IPO发行价相比,股价早已腰斩,剩余不到一半,市值蒸发超过60亿。

据叩叩财讯独家获悉,此次湖北证监局除了对华强科技及其董事长孙光幸、董秘赵晓芳和时任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朱经平等人作出了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外,也对两年前护航华强科技IPO上市的保荐代表人进行了问责。

公开信息显示,斯时,为华强科技科创板IPO担任保荐券商的为华泰联合,来自华泰联合的刘伟、张展培即为其上市保荐代表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的保荐机构,应当在发行人上市后进行持续督导,科创板的持续督导期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一位接近于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向叩叩财讯透露,华泰联合的两位保荐人刘伟、张展培此次遭到监管层的追责,也主要是因为其二人在华强科技IPO上市后的持续督导期内,未能勤勉尽责,披露的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内容披露不实等。

1)上市即“变脸”的华强科技

两年前,当华强科技顶着看似雄厚的基本面并备受市场追捧地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时,或许谁也没有想到,其会在之后的两年中,逐渐演变成投资者们的一场梦魇。

在2021年之前的几年IPO报告期内,华强科技的业绩可谓强悍。

据华强科技IPO招股说明书显示,2018年至2021年,可谓是华强科技飞跃发展的几年,四年间,其营业收入从7.43亿一路增长至12.75亿,归母净利润也从2018年时1亿出头,经由2019年时的1.3亿和2020年时的1.76亿,至华强科技正式挂牌上市时的2021年,更是高企至3.2亿。

在如此的增长态势下,华强科技IPO在2021年底正式发行招股时,被市场给出了超百亿的市值估值(按照华强科技IPO的发行价35.09元/股计算,其IPO时的市值达到了121亿),也算是可以理解。

不知是不是巧合。

2022年,在华强科技正式完成IPO后的第一年,其持续增长多年的业绩便立即离奇崩塌。

据华强科技公开披露的2022年年报显示,2022年,华强科技当期实现营业收入仅6.09亿元,较2021年的12.75亿减少达52.25%,甚至也远不如其IPO报告期初期的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43.36万元,同比减少77.38%;而扣非归母净利润仅860.19万元,较2021年时的2.73亿减少达96.85%。

紧接着的2023年,华强科技的经营状况不但未有好转或企稳,反而更是一泻千里,扣非净利润更是出现了罕见的巨亏。

2024年2月23日,华强科技发布其2023年业绩快报称,在2023年中,其实现营收总规模仅为5.92亿元,这一数字同比2022年降低2.75%,几乎回到了其6年前2017年时的营收水平;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4.9万元,同比降幅高达90.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7345.03万元,同比降低758.15%。

这是华强科技自2017年以来录得的最差业绩,也是其近年来的首度巨亏。

上市后便持续业绩变脸,甚至大幅亏损,诚然,这很难让人不怀疑其当年申报IPO时在报告期内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虽然目前尚难定论,但湖北证监局对华强科技的在近期的一番现场检查,至少揭开了2021年之后华强科技种种曾被掩盖的“病状”。

据上述湖北证监会下发的《决定书》称,华强科技存在以下六大违规事实:

首先是会计估计变更未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2022 年末,华强科技对部分应收账款使用单项计提法,构成会计估计变更。公司未按照规定审议并及时披露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其次是部分产品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

经监管层查明,华强科技2021 年至2023 年 6 月期间销售的 RFP-1000 型人防工程滤器中,约有2879台在确认收入后仍存放于公司仓库,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

再次,华强科技存货跌价计提不充分。

2022 年末,华强科技在对人防工程滤器、口罩、防 护服等存货及相关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时,未充分考虑相关产品资产在手订单价格下降、产品退出市场、产品毛利为负且无价格上升趋势等因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

第四宗罪,则是其部分成本费用存在跨期。

华强科技计入 2022 年的107.38 万元运输费用实际发生在 2021 年,计入2023 年的 68.41 万元研发费用实际发生在2022 年,成本费用确认存在跨期。

第五和第六宗罪,便皆涉及到对IPO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及相关信息的披露不规范。

经湖北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果显示,2022 年 1 月 5 日、1 月 11 日,也即是在华强科技IPO募资刚刚到账后仅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其便共将110.44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非募投项目,后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通过一般户全额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在募集资金违规用于非募投项目的情形。

2022年、2023 年,华强科技董事会曾公告称审议通过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分别不超过 18 亿元、19 亿元,但事实上,华强科技在 2022 年 1 月 29 日、9 月 6 日、10 月 12 日 及 2023 年 7 月 24 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余额分别为 22.68 亿元、 18.92 亿元、18.91 亿元、19.93万元,均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

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规范方面,2022 年 4 月,华强科技曾使用了超募资金 188.49 万元,但在《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中,其却隐瞒了相关事实未予被露;此外公司在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将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 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2.68 万元计入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披露存在错误。

“华强科技的上述行为,导致了公司 2022 年年报、2023 年半年报披露不准确”,湖北证监局在《决定书》中表示,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以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第六条、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华强科技、孙光幸、朱经平、赵晓芳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两名IPO保荐代表人因持续督导不力遭追责

华强科技在上市后的两年内被纠出种种违规事实,作为成功为其IPO保驾护航的保荐代表人显然难辞其咎。

上述接近于监管层的知情人士也向叩叩财讯证实,日前,随着湖北证监局对华强科技其相关人士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落地,来自于华泰联合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刘伟、张展培也遭到了湖北证监局的监管处罚。

刘伟、张展培皆是2021年时成功保荐华强科技IPO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因湖北证监局对华强科技的现场检查主要是集中在其上市后的2022年和2023年,故刘伟、张展培二人此次被处,皆源于其在对华强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期内,持续督导履职不力,未能发现并督促整改华强科技的有关违规事实,在披露的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也未能准确真实地披露相关内容。”上述接近于监管层知情人士向叩叩财经透露。

据《上市规则》明确指出,在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知晓其在本规则下的各项义务”;”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关注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督促其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持续披露使用情况”。

此外,《上市规则》也明文规定,保荐机构在对上市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应当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披露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其内容便需包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等等。

刘伟、张展培皆是华泰联合中两名履历较新的业内新人。

据叩叩财经获悉,二人皆是在2020年6月左右同一时期加盟华泰联合的,在入职华泰联合之前,刘伟曾在民生证券于2017年入行开启其券商的从业生涯。张展培在此前则于东方证券任职。二人也分别是在2020年前后才刚刚获得保荐代表人资格,而华强科技也同是二人担任签字保荐代表人的第一个成功的IPO项目。

“一边利用IPO超募十余亿巨额资金,另一边上市后却持续业绩大幅变脸,且内部管理问题频出,连带二级市场的价格也持续低迷,华强科技IPO几乎集中了近年来市场和监管最为诟病的IPO项目的典型特征。”来自于北京一家中字头的大型券商投行负责人士告诉叩叩财讯。

2024年3月6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济主题的记者会上,证监会新任主席吴清履新月余后首次公开露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其便明确表示,“企业IPO上市绝对不能以圈钱为目的,更不允许欺诈上市,所以注册、审核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依规,严之又严地督促发行人能够真正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要全力把造假者堵在资本市场门口之外”,此外,还将狠抓日常,加强上市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