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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优化民营经济法治环境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24-03-11 12:37:06 编辑:夕歌

导读:“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举措,对依法具备宽缓处理条件的涉案企业,具备整改条件、具有整改意愿的,在依法从宽处理的同时,充分运用第三方监管机制,确保企业合规整改落到实处,力争通过“办理一案,扶持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

全国政协委员沈亮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举措,对依法具备宽缓处理条件的涉案企业,具备整改条件、具有整改意愿的,在依法从宽处理的同时,充分运用第三方监管机制,确保企业合规整改落到实处,力争通过“办理一案,扶持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

这项改革在法院系统推开后进展如何?改革如何落实“治罪”与“治理”并重?全国两会期间,南都记者专访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亮。他表示,2023年,人民法院对658家涉案民营企业适用刑事合规程序,帮助企业走上合规守法经营之路,既救治涉案企业,更警示全社会,当好民营企业的“老娘舅”。

为何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帮企业走上合规发展之路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南都:人民法院为什么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沈亮: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依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人民法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主要是对依法具备宽缓处理条件的涉案企业,具备整改条件、具有整改意愿的,在依法从宽处理的同时,充分运用第三方监管机制,确保企业合规整改落到实处,要避免案件办理后企业垮了的情形。既要依法办案,对涉案企业依法处理,该罚的罚、该管的管,促其吸取教训、警示全社会;同时能动履职,通过案件办理,善于发现企业在经营管理监督中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建议,督促企业合规整改,该救的救、该护的护,不轻易让企业垮掉,帮助企业走上合规经营发展之路,做到“真严管”“真厚爱”。

南都:如何通过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

沈亮:人民法院把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作为落实治罪与治理并重、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之路走得更稳、走得更远。一是落实依法平等保护。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对各类市场主体、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对待,确保其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法律保护平等,不因主体不同而区别对待。二是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对于具备条件的涉案企业,强化监督考察,确保“真整改”“真合规”,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合规守法经营。三是做深做实诉源治理。通过末端处理推进前端治理,个案合规带动行业合规,从源头减少和预防犯罪,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另外,人民法院要加强产权的司法保护,防止用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把民事责任变成刑事责任。

如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推进诉讼全流程适用全领域覆盖

南都:人民法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有哪些举措,成效如何?

沈亮:依法规范开展,实现“三个效果”统一。把准改革方向,在遵循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前提下,坚持“能用尽用”“能合规尽合规”,把好案件入口,对真正符合条件、可以挽救的企业启动合规整改,用好用足法律规定,落实宽严相济、认罪认罚从宽,最大限度体现政策、减少不利影响,特别防止出现因办理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的情形,企业得以重获新生。

张军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的纺织印染企业合规案就是很好的案例。该企业因超标排污多次被罚、资金链断裂、陷入半歇业状态,法院会同环保部门促其合规整改、更新环保设备、全面复工复产,去年四季度产值同比增长85.7%,几近压垮企业的债务基本清偿,实现绿色发展转型。

南都:人民法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如何从刑事审判“小切口”,向诉讼“全流程、全领域”拓展?

沈亮:一方面,推进诉讼全流程适用,检察环节启动企业合规尚未完成的,法院环节根据情况接力推进。如某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检察环节合规整改未达标被公诉,审理法院并未“一判了之”,而是接续推动该公司真合规、真整改,经评估合格后判决免予刑事处罚。该公司去年实现产值近3亿元,数百名职工全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另一方面,推进诉讼全领域覆盖,从刑事合规向民商事、行政、执行领域拓展。随着改革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执行等企业合规案件“破零”后已达1700余件,一批企业经过整改走上了合规经营、健康发展之路,前景广阔。

南都:如何推动个案合规向行业合规延展,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沈亮:下功夫做好“后半篇文章”。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性、普遍性问题,通过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协同相关部门推动行业企业依法规范经营、防范法律风险,由点及面促推企业治理。如某食品包装加工企业污染环境被公诉,审理法院督促企业合规整改、实现技改增收,依法从轻判罚结案后,又联合主管部门指导同类企业开展合规建设,以个案合规带动行业合规。

如何帮民企构建内部反腐“防火墙”? 做好民营企业内部反腐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深度融合

南都: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进过程中,为何要强调与民企内部反腐深度融合?

沈亮:从近年来查处的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案件看,多与企业内控合规机制不健全、运转失序、监管脱位有关。民营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机制明显弱于国有企业,所以我们一直强调,要做好民营企业内部反腐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深度融合,既要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又要帮助民营企业完善内部治理,一体推动完善企业治理,促其健康发展、行稳致远。

南都:如何帮助民营企业筑牢内部反腐“防火墙”,推动构建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

沈亮: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帮助民营企业“挖蛀虫”“打内鬼”。人民法院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腐败犯罪惩处力度。2023年,人民法院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件6779件,同比增长26.6%。刚刚颁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二),对民营企业人员腐败犯罪相关规定作了修改完善,人民法院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依法准确适用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等新规定,充分发挥刑罚震慑、警示、引导作用,划定底线、划出红线,助力企业筑牢内部反腐“防火墙”。

积极稳妥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有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创业发展过程中,因管理不当、违法经营等原因陷入困境。对于具备条件的涉案民营企业,督促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把廉洁经营作为合规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建立严格的审计监督体系和财会制度,通过制度形成有力监督制约,推动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

推动企业内部腐败源头治理。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认真研判民营企业内部腐败发生的原因,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提供规范指引,突出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推动堵塞漏洞,实现有效防控,促进企业反腐治理体系和源头防范机制的建立健全。

采写:南都记者 刘嫚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