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企像国企一样公平参与竞争
导读:理论上,国企、民企的市场地位当然是平等的,“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就已经说明了这一点。近些年,从中央到地方更是在反复强调民企“自己人”的定位、“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原则。
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在上海代表团全团审议中表示,在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合作中,我们发现有一道跨不过去的门槛——都怕被扣上“国有资产流失”这顶帽子。无论是国企负责人还是司法实践者,都怕担此责任。不论是否属于国有资产流失范畴,都要以国企利益为先,无形抬高了国资持有者的地位。这就在整个社会无形之中营造出“国有企业高人一等、民营企业被贬为干儿子”的环境,这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不利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理论上,国企、民企的市场地位当然是平等的,“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就已经说明了这一点。近些年,从中央到地方更是在反复强调民企“自己人”的定位、“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原则。
但不可否认的是,现实中民企和国企的地位差也确实存在,“国有企业高人一等、民营企业被贬为干儿子”,这个尖锐的判断不是空穴来风。不仅民营企业在和国有企业的合作中有种种顾虑,民企发展过程中遇到种种“玻璃门”“弹簧门”等隐形门槛的现象,也早已备受关注。
究其原因,还是种种关于民营经济保护、支持的政策没有落实到位——文件精神都明白,但缺乏相应的、有可执行性的制度。比如樊芸代表还在调研中发现,“有的银行行长非常同情民营企业,没有吃企业一顿饭,拿过一分钱,愿意支持民营企业,贷款给民营企业,但是后面结果并不太好,有的甚至受到了刑法的处罚”。究其原因,是因为缺乏金融机构扶持民营企业融资的容错和包容机制,这就让诸如“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政策意图有悬空的风险。
民企遇到的问题不只是民企的事,诸如发展新质生产力、新旧动能转换、打破技术封锁、保障民生就业等等,民企的发展其实也关联到身处同一片经济网格内的每一个人。
要解决国企、民企的地位不对等问题,关键还是要不断进行机制完善,把民企面临的诸如融资难、融资贵、准入门槛高、法律保护不足,甚至是动辄遭遇舆论冲击这些具体的问题解决掉,把对民企的支持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正在制定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之所以备受社会各界期待,就是人们希望这能给民营企业带来一部专章法律,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权益,打通民企遇到的种种壁垒和梗阻,让民企真正能够轻装上阵、平等竞争。从眼下的状况看,民企需要的就是肉眼可见、落地生根的具体措施,让支持民企的态度从纸面落到实处,从大声疾呼变成有力托举。
回望过去这几十年,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成为国民经济举足轻重的组成部分,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成果之一,“企业强则国家强”也堪称一条历史性经验。在不少民企遇到发展瓶颈的今天,人们更应当擦拭过往的共识,真正凝聚起合力,将那些民企发展的痛点一一打掉,提振民营经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