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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如何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时点?

来源:大象投顾IPO 发布时间:2024-02-19 15:54:07 编辑:夕歌

导读: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从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的角度出发,上市公司在上市后满20个交易日即可公告首期股权激励计划。

在全面注册制改革牵引带动下,A股股权激励相关配套制度日臻完善,市场生态进一步优化。科创板、创业板公司股权激励业务发展速度明显提速,新上市公司在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上也更加积极主动。越来越多高质量的上市公司,加入常态化股权激励的行列。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从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的角度出发,上市公司在上市后满20个交易日即可公告首期股权激励计划。

在当代公司治理中,股权激励在降低代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等方面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那么,上市公司具体在哪个时点实施股权激励效果较好呢?这可是个技术活,如果处理不好,非但可能失去激励效果,也容易造成“负激励”。

公司上市后启动及实施增发新股、并购重组、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期间,均可以实行股权激励计划。首先,上市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转折期间、发生并购新业务、员工离职潮到来等情况发生时,都应该及时考虑是否配合实施一期股权激励计划。

其次,需要结合人力资源部招聘计划的完成情况、财务部门的审计情况、证券部是否处于定期报告或重大事项的窗口期等情况,需要各部门配合,预留足够时间和精力讨论方案的细节。

最后,根据证券法及交易所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因此避开窗口期,在“上一个业绩报告完成”至“真空期”之间披露方案,是个较为明智的选择。另外,选好披露时点决定了激励对象获得权益的成本,提高预期收益。

大象研究院根据wind数据库整理,以2023年已实施股权激励的预案公告日为统计口径,可以观察到上市公司在4月、8月、9月发布股权激励预案公告的数量最多,其中4月份预案公告数139个,为年度最多预案公告月份。该月份为年后开工,公司开展股权激励指定新年计划的良好时机,在这段时间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形成企业制度和文化,方便在5-6月份完成登记。

总结,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除了考虑激励工具的选择外,还需重点配合实施时机,方能使得激励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