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持股模式及涉税处理解析
导读:股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股权激励中,员工持股方式主要分为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
一、员工股权激励持股模式
股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股权激励中,员工持股方式主要分为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直接持股是指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直接授予被激励对象本公司的股权,间接持股是指被激励对象通过持股平台持有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授予的股权,常见的平台模式主要为有限合伙、有限公司。三种持股模式的架构简图如下:
二、不同持股模式的优劣势
持股模式没有绝对的优劣之说,每种持股模式都有各自的优劣势。具体分析如下:
在不同的持股模式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具通常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和员工持股计划。各种股权激励工具对比如下图:
三、三类持股模式、四类激励工具下的税负详解
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可以适当延长纳税期限,即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取得的的激励股在未来进行转让时,通常遵循两大原则,即:
在缴纳税费层面,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款的计算,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在股权激励实践中,通过不同激励工具所获得的股权,在不同持股模式中税负亦存在差异。从被激励对象视角,不同的员工持股模式下,税负差异具体如下:
综上,在股权激励实践中,持股模式各有优劣,不同激励工具在不同持股模式中税负亦存在差异。如何使用股权激励作为杠杆,协调企业发展、股东权益和员工激励,总需密切结合企业实际。选择适用的股权激励持股模式和激励工具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需要从整体上重新进行战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