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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倒逼企业合规经营

来源:法人杂志 发布时间: 2023-03-28 14:43:56 编辑:夕歌

导读:在2022年年底的第三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透露了金税四期的最新动向,他明确表示,金税四期开发工作即将完成。一时间,金税四期成为财税圈的热词。

◎ 文 《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李辽

在2022年年底的第三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透露了金税四期的最新动向,他明确表示,金税四期开发工作即将完成。一时间,金税四期成为财税圈的热词。

据悉,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金税工程各期建设相继启动,已历经一、二、三期。其中,金税一期聚焦增值税专用发票,部署应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系统,探索了“以票管税”新做法;金税二期聚焦增值税发票开票、认证、报税和稽核等,探索实施全链条监管体系,构建增值税“以票管税”新机制;在此基础上,2009年开始实施金税三期,面向税收征管主要业务、工作流程、岗位职责,构建税收征管新体系,并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之后并库上线,实现原国税地税两套系统流程统一、数据合流和功能升级。至此,金税工程成为覆盖所有税费种类、支撑税务人员在线业务操作、为纳税人提供涉税事项办理业务的信息系统。金税四期是运用高科技手段结合我国税收管理实际设计的高科技管理系统,将全天候、全流程、全方位服务企业。金税四期一旦全面推开,我国将迎来“以数治税”时代。3月2日,《法人》记者就相关话题,对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廖仕梅进行了专访。

▲廖仕梅 资料图片

“智慧税务”启新航

中国税收信息化建设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初,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功能单一到全面覆盖,目前已进入金税四期建设新阶段。新税收征收管理系统将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从而实现智慧税务和智慧监管。

《法人》:金税四期启动的目的是什么?

廖仕梅: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将“智慧税务”作为新发展阶段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着力点。金税四期由此启动,第一步是建设智慧税务,开发全国统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实现发票电子化,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法人》:金税四期“新”在哪里?

廖仕梅:金税四期的“新”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其一,金税四期采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将实现数字化升级后的税费征管信息像穿珍珠一样灵活组合起来。这些数据可以反映出纳税人的现状和涉税风险。

其二,金税四期覆盖到非税业务。如今,企业员工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垃圾处理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非税收入,由税务机关征收。这样一来,增加了数据采集渠道,拓宽了数据采集范围,税务机关能更全面掌握纳税人数据信息。

其三,税务机关与金融机构、市场监管部门、海关、公安和支付平台等实现了多元信息共享,对纳税人的数据实现了更全面、更立体的掌握。

其四,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变。“以数治税”是指利用企业财务数据、税务数据以及从金融机构、市场监管部门、海关和房地产登记系统等第三方获得的数据,对企业实行新一户式查询。新一户式查询主要功能是通过对纳税数据进行整体归集,及时监控纳税人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实施企业自身、下游企业抵扣、出口退税等业务阻断,以实现对企业精确监管和精准执法,维护国家税款不受损失。

其五,发票电子化。金税四期以发票电子化为突破口,自2021年1月2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新办纳税人实行专票电子化,并在试点推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其六,提升纳税人的守法自觉性。金税四期通过税务数据智能归集和智敏监控,实现纳税人、缴费人税收风险自我监测、自我识别、自我应对和自我防范。

金税四期对依法纳税的企业不会带来负面影响,相反会促进纳税人进一步规范纳税行为,提升纳税申报缴纳自觉性。

“红线”不可触碰

金税四期与三期相比,最大的不同是多部门信息共享。企业关键性数据并入金税四期,税务部门已经完成金税系统、企业纳税申报、多部门数据三大核心拼图。在税务系统掌握企业全面数据后,企业将逐渐成为透明体。

《法人》:目前企业执行情况如何?是否有偏差?

廖仕梅:有小部分企业担心金税四期会发现其违法行为,四处打听和学习如何规避或应对金税四期的全面监控。这种做法不可取,即使违法行为一时未被金税四期监控系统发现,未来也会有更加完善的金税五期、金税六期出现。税务机关开发的监控系统日益先进,监管能力也日趋强大,且税务机关对于欠税有终身追讨权,不受时效约束,可一直往前追查。值得注意的是,很多违法行为曝光并不是来自税务机关的主动稽查,而是被上下游企业违法行为牵连出来或来自于知情人举报。因此,并不是违法行为暂时未被金税四期发现,企业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法人》:关于金税四期,企业的“红线”在哪里?如果踩到“红线”,企业将面临哪些风险?

廖仕梅: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至二百零九条就是企业的“红线”。当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制度,造成国家税收损失,情节严重时便有可能构成犯罪,其中最常见的有逃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逃税罪的最高量刑为7年有期徒刑,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最高量刑均为无期徒刑。一旦触犯这些罪名,多年创建的大厦会顷刻间倒塌。因此,正常经营的企业没必要为小利做假账或者虚开发票。

税务合规才是正道

随着税收大数据应用不断深入,各项税务稽查和监管愈发严格。作为企业来说,想要长远发展,应该尽早实现税务合规,规避风险。金税四期正是要倒逼企业合规经营。

《法人》:金税四期时代,企业应该如何平衡成本?

廖仕梅:无论是金税几期,企业决策都应考虑税收成本。税收成本是企业的法定成本,只要交易行为、持有的财产或所得符合税收法定构成要件,企业便需履行纳税义务。因此,企业在作出投资、采购、生产、销售、人才招聘和股权激励等决策前,应考虑将会产生什么税,产生多少税,是否可以选择少缴税且合法的交易方式、经营模式等,而不是决策前完全不考虑税收成本,待作出决策并实施后又为了少缴税而逃税或虚开发票。

《法人》:精准纳税,企业该如何入手?

廖仕梅:企业应尽早实现税务合规,从规范自身纳税行为入手,不要看到别人做两本账自己也做两本账,别人虚开发票自己也跟着虚开发票,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不虚开发票企业就无法生存。国家在立法、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时,除了考虑国家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外,还会考虑企业生存问题,因此制定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国家减税降费力度很大,但部分企业因为缺乏专业指导没有享受到这些政策,相反为达到少纳税的目的盲目设立私人账户隐瞒收入,或者通过虚开发票虚增成本,这些做法都不可取。在数字化时代,合理、合法、合规纳税才是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基础。

从这个角度来讲,企业也许需要专业财税指导,才能更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精准纳税,从而平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