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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独角兽三年计划”上线:专设独角兽培育发展基金群 力争2025年独角兽规模超千亿

来源:科创板日报 发布时间:2023-11-11 11:27:15 编辑:夕歌

导读:继“光谷独角兽培育17条”后,武汉市政府印发了《《武汉市加快独角兽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把各区对独角兽的发力整合成了一盘大棋。

《科创板日报》11月10日讯(记者 余诗琪) 继“光谷独角兽培育17条”后,武汉市政府印发了《《武汉市加快独角兽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把各区对独角兽的发力整合成了一盘大棋。

按照《计划》,武汉在集成电路、光电子、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人工智能、软件、量子科技等领域优势赛道上,力争到2025年,累计培育独角兽企业20家以上、潜在独角兽企业30家以上。

目前武汉共有7家“独角兽”及12家潜在“独角兽”企业,这意味着要在3年时间里将武汉市的独角兽企业规模扩大近3倍。按照《计划》中对独角兽的估值要求,以上目标对应的独角兽企业群,估值至少为23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679.65亿元)。

到哪去找“独角兽”?

到哪里去找“独角兽”?是《计划》首要回答的问题,即内部培育和外部引入“两手抓”。

对于武汉有产业优势的光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类脑科学、量子计算等赛道,《计划》称要加大培育力度,按照成立年限和估值规模,建立独角兽和潜在独角兽企业库。

其中,成立不超过10年,投后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的,可认定为独角兽企业;成立5年之内投后估值超过(含)1亿美元,或者成立5—9年投后估值超过(含)5亿美元的,可认定为潜在独角兽企业;对成立年限不超过5年,投后估值超过(含)1亿元人民币的,可认定为种子独角兽企业。

与此同时,武汉也在撬动更多力量,从外部引入独角兽企业。《计划》提到,将与国内专业研究机构、创投机构开展合作,成立武汉市独角兽企业培育中心、武汉市独角兽企业联盟,谋划举办全国性独角兽大赛、峰会等活动,吸引独角兽企业来汉聚汉留汉,构建独角兽企业生态圈。

在不久前举办的武汉创新投资生态大会上,一家武汉国资平台负责人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他们在和投资机构、FA沟通时,会着重让机构推荐有独角兽潜力的企业,这是现在工作重点之一。

此外,武汉还把独角兽企业列入了招商目标。《计划》显示,武汉将赴长三角、大湾区、京津冀开展独角兽专项招商活动。围绕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北斗、区块链等重点领域,引进可能存在爆发式增长的独角兽企业潜力项目。将独角兽企业纳入武汉市招商地图,建立独角兽企业引进目录库,重点追踪、优先引进。建立与头部企业合作机制,深化与华为、阿里、腾讯、小米、京东、字节跳动等大企业大平台战略合作,发挥头部企业和平台型企业孵化载体优势,鼓励在汉孕育孵化独角兽企业。

给钱给机会

如何支持进入企业库的“独角兽们”,武汉开了不少“绿灯”。简单来说,可以归纳为“给钱、给机会、给服务”。

独角兽培育发展基金群要来了。据《计划》,在武汉产业发展基金科创基金下,将专设独角兽培育发展基金群,支持投早、投小、投创新。设立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让利性股权投资专项通道。以股权投资等方式吸引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等创新型企业在武汉发展,并根据投资情况给予非财政出资方一定周期性投资风险补贴支持。

此前,武汉在独角兽培育上已经设立了100亿元规模的光谷独角兽企业发展基金。《科创板日报》记者了解到,该基金定位为国有参与市场化的独角兽基金,主要通过市场化的股权投资,支持扶持种子独角兽企业和潜在独角兽企业的发展。

在设立专门的独角兽基金外,武汉还试图撬动更多力量。《计划》提到,对国有创投机构投资的独角兽培育发展项目,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并积极向国家中小企业基金、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等重大基金推荐独角兽企业项目。

《光谷独角兽培育17条》则把国有企业也囊括进去,称区属国有企业通过产业基金投资、直接股权投资等方式,参股区内(潜在)独角兽企业,将此纳入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激励。

除了“给钱”,武汉还开放了更多业务场景给到独角兽企业。《计划》显示,鼓励市、区两级国有企业开放场景发布需求清单,支持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参与武汉市应用场景项目,符合条件的,可在市级数字经济应用场景“揭榜挂帅”中定向委托制定榜单,揭榜成功验收后按项目实际投入给予30%、最高200万元人民币资金支持。

在服务上,武汉将建立独角兽企业上市“绿色”通道,享受上市“一站式”服务。独角兽“奔赴”上市的每个阶段不但有奖补,额度还提高了。

《计划》优化境内上市分阶段奖励政策,对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到湖北证监局首次办理辅导备案登记手续的,奖励资金从10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2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在湖北证监局完成辅导评估验收,沪深北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其首次申请上市发行材料的,奖励资金从20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300万元人民币;企业成功上市的,再奖励300万元人民币,最高可累计奖励8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