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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西赛区)决赛的通知

来源: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西赛区)组委会 发布时间: 2023-08-08 13:47:26 编辑:夕歌

导读: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西赛区)复赛工作已圆满完成,现进入决赛赛事阶段。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西赛区)决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西赛区)复赛工作已圆满完成,现进入决赛赛事阶段。

经研究,决赛定于2023年8月11日举办,根据江西省科技厅印发的《关于印发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西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简称《大赛方案》)部署要求,为保障有序推进决赛赛事活动,现将赛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赛时间及安排

日期

评审领域

比赛地点

8月10日

初创组、成长组

19:00抽签

抚州凤凰开元名都大酒店3楼

天禄A厅

8月11日

初创组

8:30

抚州凤凰开元名都大酒店3楼

天禄A厅

成长组

8:30

抚州凤凰开元名都大酒店3楼

天禄B厅

二、决赛说明

1.决赛方式。决赛不区分产业领域,按成长组和初创组两个组别进行,采取“8+7”现场路演答辩,即参赛企业陈述8分钟,答辩7分钟。

2.决赛得分。决赛企业得分为7位评委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成长组企业须于2023年8月8日前获得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否则不得参加决赛。

4.抚州市科技局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全程监督比赛过程。

三、参赛须知

1.决赛企业代表携带好个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决赛企业代表携带好相关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知识产权所有人应为参赛企业,否则影响最终评奖);

3.决赛企业应于比赛抽签时提交比赛PPT,PPT尺寸为16:9;

4.参赛企业选派不多于3名代表参加复赛,陈述代表应为参赛项目核心人员;

5.参赛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携带项目产品或与之相关的零部件及道具,方便现场展示;

6.除统一安排的视频录制和拍照外,决赛现场不允许私自拍摄任何比赛画面;

7.参赛选手打印7份参赛PPT,待比赛时发放给评委;

8.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企业住宿交通自理,比赛当天为每家参赛企业提供不超过3人工作午餐。

四、联系电话

1.抚州市科技局高新科 0794-8230227

2.抚州凤凰开元名都大酒店 0794-2179999

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西赛区)组委会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