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入更多做市商 北交所拟调整准入门槛
导读:7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7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特别规定》适度调整完善专门从事北交所股票做市的证券公司准入条件,做市商准入净资本由100亿元调整至50亿元,连续三年分类评级为A调整至近三年中有一年为A且近一年为BB及以上,将有更多符合要求的证券公司加入到北交所做市商队伍。
北交所于今年3月正式引入做市交易机制,截至目前,北交所有14家做市商。《特别规定》对专门申请北交所做市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在科创板做市商条件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有关资本实力和分类评价要求,净资本由100亿元调整至50亿元,连续三年分类评级为A调整至近三年中有一年为A且近一年为BB及以上。同时,新增更加符合北交所特点的两项指标,即在北交所保荐上市公司家数排名前20或最近一年新三板做市成交金额排名前20,其他条件保持不变。
在规则衔接方面,为做好与《科创板做市规定》之间的衔接,《特别规定》明确,除准入条件外,关于证券公司准入程序、义务履行、做市商券源、风险管理、异常交易监控等其他规定,参照《科创板做市规定》执行。同时,依据《科创板做市规定》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仍可在北交所按照规定开展证券做市交易业务。
另外,根据规则,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证券公司北交所股票做市业务实施监督管理,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并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同时,授权北交所制定业务规则,规定做市商权利义务,并实施自律管理。
记者了解到,《特别规定》的发布,有利于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构建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资本市场制度,提升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水平,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按照《特别规定》,将有新增的十多家证券公司进入做市商队伍,这对活跃北交所市场,完善投资者结构,增强北交所交易功能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