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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和科技IPO:被取消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 偿债能力偏弱仍大额分红

来源:中国网财经 发布时间: 2023-03-23 12:00:55 编辑:夕歌

导读:近日,德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和科技”)更新了招股书,公司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中国网财经3月22日讯(记者叶浅 邢楠)近日,德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和科技”)更新了招股书,公司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IPO闯关的关键时期,德和科技的专精特新“小巨人”荣誉被工信部取消,公司因此获得的481万元政府补助可能面临被收回的风险。

此外,德和科技的偿债能力偏弱,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均值,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低于行业均值。在此背景下,德和科技累计现金分红超5000万元引市场质疑,公司或因自身资金流动性不足计划用近三成募资额补流。

被取消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

德和科技成立于2001年,公司是从事高性能绝热节能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安装服务的企业,为国内知名的绝热节能工程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生产的绝热节能材料主要包括高性能泡沫玻璃、硬质聚氨酯泡沫及配套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等领域。

财务数据方面,2019-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的报告期内,德和科技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06亿元、4.90亿元、5.73亿元和2.57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2041.80万元、6777.08万元、8198.80万元和2525.3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德和科技经申请被工信部认定为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然而公司上述认定被取消且相关补助存在被要求收回的风险。

招股书显示,近期因群众举报,德和科技虽然申请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第一批重点“小巨人”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不存在数据造假故意骗取国家资金的情况,但工信部出于审慎角度取消公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荣誉,并导致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荣誉被取消,仍保留公司子公司江苏德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荣誉。

对于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会获得相关部门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扶持。招股书显示,德和科技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共取得287万专精特新“小巨人”补助,占2021年净利润的3.50%,占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40%,总体占比较小。

德和科技在招股书中表示,“若考虑报告期后取得的244万,合计取得补助531万(其中江苏德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仍然保留,收到的50万无需退回),占2021年净利润的6.48%。若后续与专精特新‘小巨人’及重点‘小巨人’相关的政府补助481万被要求收回,对公司整体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偿债能力偏弱仍大额分红

市场上有质疑声称,德和科技冲刺IPO或与自身资金流动性不足有关,公司偿债能力不及同行并计划募资补流。

招股书显示,德和科技的资产负债率远高于行业均值。报告期内,德和科技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1.22%、53.75%、56.45%和63.60%,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5.00%、31.77%、33.52%和34.93%。

对资产负债率较高,德和科技归结为公司融资方式单一,“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主要为债务性融资,较为单一;而可比公司均为上市公司,融资方式多样化,具体行业和业务模式对资产负债率也有一定影响。”

短期偿债能力方面,德和科技的流动比例和速动比率总体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报告期内,德和科技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03、1.36、1.31和1.16,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流动比率分别为2.24、2.55、3.60和2.99;速动比率分别为0.69、1.01、0.92和0.71,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速动比率分别为1.81、2.10、2.94和2.36。

对此,德和科技在招股书中解释道,“公司提供绝热节能材料的同时,亦提供绝热节能工程整体安装服务,需要占用大量的流动资金,仅靠自身积累滚动发展无法实现快速发展。目前公司负债主要以短期银行借款、供应商占款和客户预付款项等经营性流动负债为主,造成流动比率较低,同时由于安装服务业务逐年增长,造成公司存货金额较大,速动比率较低。”

在债务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德和科技报告期内仍大额现金分红5926.20万元引市场关注。2020年、2021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德和科技分别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2元、2元,派发现金红利的金额分别为1000.80万元、2392.20万元和2533.20万元。

从此次IPO的募投项目来看,德和科技计划募集资金5.68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15000吨聚氨酯深冷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资额中的1.7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资总额的比例为2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