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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IPO终止审核企业增至63家 全面注册制下更需严把“入口关”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 2023-03-20 13:31:48 编辑:夕歌

导读:3月18日,深交所终止对芯微电子创业板IPO审核。据记者梳理,不考虑全面注册制下未平移也未获得批文的主板IPO项目,这是今年以来第58家主动撤单的拟上市企业。另外,有5家拟上市企业上会被否,即63家公司IPO终止,同比增长16 67%。

3月18日,深交所终止对芯微电子创业板IPO审核。据记者梳理,不考虑全面注册制下未平移也未获得批文的主板IPO项目,这是今年以来第58家主动撤单的拟上市企业。另外,有5家拟上市企业上会被否,即63家公司IPO终止,同比增长16.67%。

注册制改革以来,首发企业“一查就撤”现象频繁出现,引起市场关注。在上述58家主动撤单企业中,就有去年以及今年被抽中现场检查的企业。

受访专家认为,这说明全面注册制下,监管部门对首发企业的信披监管日益趋严,致力于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其中,压实中介机构责任非常重要,中介机构一方面要寻找和培育好企业,另一方面要帮助企业提高合规性。

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有待提升

近日,证监会通报2022年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情况以及处理结果。28家首发企业中,1家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被移送稽查,9家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问题的企业及5家执业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的保荐机构,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或由交易所采取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18家企业及其他中介机构依法不采取监管措施。

据证监会通报,在现场检查中,发行人主要存在三类问题,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会计处理不恰当。

从中介机构方面来看,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核查程序不到位,工作底稿记录不规范。“实际上监管部门对核查和制作工作底稿的要求非常明确,中介机构一般都可以完成。一般而言,大型券商项目多,质量好,内控把关严格,但是一些中小型券商项目较少,在细节上把控稍微松一些,甚至企图‘带病闯关’。”某券商投行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申万宏源首席市场专家桂浩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存在这些问题,一方面说明中介机构执业水平不高,有待提升;另一方面说明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注册制的理解不够深刻。”

年内5家拟上市企业上会被否

今年1月份,5家首发企业被抽中现场检查,目前,浙江羊绒世家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在今年2月份主动撤回IPO申请,另外4家企业IPO审核正在推进中。

记者据沪深北证券交易所以及证监会网站数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3月19日,共有累计63家公司IPO终止审核(剔除主板未平移企业),同比增长16.67%。其中,5家公司上会被否,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分别1家、1家、2家和1家,58家公司为主动撤单,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分别7家、12家、34家和5家。

对此,桂浩明表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公司去年经营业绩变化较大,不适合发行上市。二是全面注册制实施,监管部门严把“入口关”,企业合规性可能存在瑕疵,因此主动撤回。

谈及IPO终止公司数量增多的原因,上述投行人士则表示,随着注册制实施,申请上市企业数量增多,终止数量也会相应增多;注册制下板块发行条件多元化,一些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于公司的申报条件可能把握不准;注册制下监管部门完善制度,对信息披露要求提高,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压实发行人、中介机构的责任,在此背景下,可能有“带病闯关”的公司主动撤单。

把好“入口关” 监管重点在中介机构

证监会表示,将结合全面注册制实施需要,充分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加大发行上市全链条各环节监管力度。业界人士认为,全面注册制下,把好“入口关”,监管的重点在于中介机构。

桂浩明表示,全面注册制下“申报即担责”,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压力已经前移,有助于将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提高首发企业质量。

“目前中介机构在上市过程中非常重要,一边连接着投资人,另一边连接着发行监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非常重要,不仅要提高对中介机构要求,明确细化行为准则,还要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桂浩明进一步表示。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全面注册制的大背景下,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更加明确,中介机构需要不断提高执业质量。

记者 吴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