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从六方面推动上市公司群体高质量发展
导读:2022年,深交所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全局和实体经济发展,着力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实现 "三稳三进 ",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2022年,深交所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全局和实体经济发展,着力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实现"三稳三进",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一、以积极服务国家战略为引领,打造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上市公司群体
(一)围绕国家战略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发展
深交所聚焦服务国家重点发展战略,持续深化巩固多元包容的深市市场体系,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一方面,深市主板恢复IPO融资功能后更好发挥板块作用。2022年,主板新增上市公司40家,IPO融资318.81亿元。合并后的深市主板已汇聚行业规模龙头企业超过130家,科技龙头企业近50家,是市场化蓝筹企业和细分行业冠军聚集地。另一方面,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成效持续巩固。2022年,创业板新增上市公司150家,IPO融资1,796.37亿元,华大九天、江波龙等一批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上市,上市公司达到1,232家,总市值超11万亿元,在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优势凸显,九大战略新兴产业公司合计市值占比超过70%,"优创新、高成长"特色更加鲜明。
(二)推动市场化并购重组、再融资实施
2022年,深市上市公司累计实施完成再融资235单,融资金额3,322.89亿元,久吾高科等21家创业板公司通过"小额快速"机制高效解决资金需求。深市公司累计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43单,交易金额1,611.32亿元。支持全球最大风电运营商龙源电力吸收合并ST平能,中国能建分拆民爆龙头易普力与南岭民爆重组实现A股上市,民营炼化龙头东方盛虹通过并购战略转型新能源材料领域。
(三)持续优化多层次市场体系
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坚守创业板"三创四新"定位,修订发布《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修订)》,细化明确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评价标准,积极做好全面实行注册制各项准备。发布《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创业板转板办法(试行)》,瀚博高新、泰祥股份两家企业转板至创业板。研究进一步优化并购重组、再融资机制,支持上市公司聚焦主业、规范发展、做优做强。
(四)支持深市企业用好国际市场
持续深化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2022年7月启动"深瑞通",格林美、巨星科技、国轩高科、乐普医疗、欣旺达、东方盛虹6家深市上市公司成功发行GDR,合计融资26.1亿美元,实现"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高水平互联互通,对企业开拓海外市场、优化股东结构及丰富融资渠道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以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双轮驱动为抓手,引导公司构建规范发展新格局
(一)推动形成公司规范治理长效机制
持续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对上市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全面体检,督促公司及时整改发现问题,2022年末整改完成率达90%以上。持续推动控制权争夺、承诺不履行等突出问题解决。提高"关键少数"责任意识,强化上市公司"第一课"制度,组织公司治理类等各项培训34场,约1.5万家次公司、6万人次参加培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开展"十新破局"系列业绩说明会,深市2,295家公司召开2021年业绩说明会,占比近九成。完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要求,加大环保信息披露力度,2022年2500多家公司披露履行社会责任信息,550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或ESG报告,同比增加100余家。开展"新征程 再出发 行致远"公司治理研究征文活动,助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夯实日常监管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022年初,修订发布《股票上市规则》,整合形成13件自律监管指引和4件自律监管指南,整合后规则数量下降超七成,自律监管规则体系更加简明友好。同时,持续完善制度供给,发布可转债、破产重整信息披露指引。2022年,累计公开各类函件2,871份,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一致性。严防热点题材炒作,对元宇宙等概念炒作以及雅本化学、中通客车、竞业达、*ST亚联等股价明显异动的公司及时出手,采取发函问询、核查交易、停牌核查等措施,持续强化信息披露与异常交易联动监管。
三、以扎实抓好监管主责主业为中心,不断提升一线监管效能
(一)持续强化精准监管、有效监管
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分类监管、科学监管、精准监管、科技监管的理念要求,提升监管精准度和有效性。一方面,抓好头部公司监管。建立头部公司档案卡,对头部公司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序",强化"头雁"引领示范作用。另一方面,聚焦风险公司监管。定期摸排上市公司风险,强化股债基联动监管,密切关注重点机构及大型企业风险情况,防止风险相互传导。做好风险个案监管,督促*ST海伦、真视通、南玻A等公司股权之争合法合规进行,密切关注房地产公司停工风险,督促相关公司充分提示风险。
(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深交所全面修订并从严设置纪律处分实施标准。区分财务造假和一般的会计差错更正行为,提高财务造假纪律处分的时效性。将指使造假的控股股东、实控人、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纳入处分范围,"零容忍"惩治财务造假。新增对控股股东、实控人等滥用控制地位实施占用担保等恶性违规行为可以实施公开认定的规则,加大对"关键少数"追责力度。对违规行为及时"亮剑",2022年对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书254份,对135家次公司、887人次责任人员予以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
(三)加快推进监管"数智化"转型
持续强化科技监管在上市公司监管方面的作用,推进监管与服务数智化转型,实现业务与技术深度融合。大力推进企业画像系统建设,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完成财务舞弊风险识别模块建设,推进纪律处分与行政处罚全链条案例库、资本系分析、资本运作全链条监控模块建设,助力提升监管工作质效。强化数据治理,进一步拓宽内外部数据,提升系统的风险预警功能。
四、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国企民企发展
(一)提供疫情下有弹性有温度的监管服务
2022年,深交所发布《关于支持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通知》,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系列支持性举措,包括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实施重大并购重组及再融资、允许重组资料延期、支持公司召开线上股东大会、延长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时段、允许采用电子签章办理业务等。常态化举办线上培训,优化培训报名方式、时间安排,提高培训便利度。持续评估疫情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调研了解公司实际困难和诉求,探索服务实体经济举措。
(二)落实服务国企改革专项举措
2022年,深交所继续落实服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专项举措。完善央企专项小组工作机制,深化对接服务,持续开展国企专题研究,深入了解国企改革动向和服务诉求,联合兵器工业集团、中国国新开展"双百行动"企业专题调研,通过定制专题培训等形式为企业授课。召开深市央企控股公司座谈会,围绕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增进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展开交流。
(三)推动民企聚焦主业规范发展
深交所是优质民企的聚集地,服务民营上市公司是深市的显著特色。2022年,深交所持续优化监管服务水平,推动民营企业实现量增质升。鼓励民营上市公司综合运用并购重组、再融资、发债等方式增强资金实力、引入优质资源,提高抗风险能力。配合证监会推动有关部门加大清理拖欠账款的工作力度,缓解民营上市公司经营压力。启动民营上市公司提升质量系列活动,通过线上调研、实地走访、投融资对接等形式,着力推动聚焦主业、稳健发展在民营上市公司形成普遍共识。召开深市民营上市公司调研座谈会,围绕民企聚焦主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展开交流。
五、以促进风险收敛和出清为重心,推动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和突出问题解决
(一)退市制度改革有效落地
2022年是退市新规实施见效的关键之年,也是退市监管形势严峻复杂的一年。深交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切实履行退市主体责任,明确"应退尽退"监管要求,从严监管恶意规避退市行为。健全全链条退市监管机制,抓好事前风险监测、事中信披监管、事后退市处置"三个环节",努力实现"退得下、退得稳"。2022年,深交所严格按照退市标准和程序对24家公司作出退市决定,退市家数接近过去三年总和,一批"空壳僵尸"企业集中出清,"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生态加速形成。
(二)着力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
持续巩固股票质押、占用担保等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成效。股票质押风险方面,2022年末,深市场内股票质押融资余额3,003.32亿元,较年初减少793.03亿元,大股东质押风险持续压降。"清欠解保"方面,2022年,推动深市上市公司累计解决资金占用346.71亿元、解除违规担保192.81亿元。坚决落实"零容忍"要求,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对18单财务造假案件、43单占用担保案件进行纪律处分,加大"首恶"打击力度,公开谴责219人次,公开认定35人次不适合担任董监高,公开认定人数同比增长84%。严抓年报会计监管,突出财务信息审查,聚焦财务造假、占用担保等重点问题。
六、以构建齐抓共管格局为支撑,最大化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合力
(一)制定新一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方案
深交所坚决贯彻落实证监会《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制定《落实<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工作方案》,围绕围绕优化监管规则体系、夯实公司治理基础、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优化上市公司结构、推动公司稳健发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监管服务效能、构建良性发展生态等八方面工作,明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力争经过三年努力,进一步巩固深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推动形成一批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创新能力突出、公司治理规范、经营业绩长期向好、投资者回报持续增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上市公司群体。
(二)多举措增强市场各方工作合力
一方面,持续提升监管协作效能,强化"三点一线"联合监管,加强与证监会、辖区证监局的沟通交流与信息共享,共同应对上市公司重大风险事项和突出问题。另一方面,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作。组织召开辖区上市公司经验交流座谈会,就公司发展、风险化解等事项与地方政府保持常态化沟通,合力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下一步,深交所将继续以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为主线,通过"三个增强、三个塑造"探索高质量发展路径,用制度的高质量、监管的高质量、服务的高质量推动上市公司发展的高质量,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是增强制度的适应性,塑造多元包容的创新支持市场机制。落实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工作,突出主板蓝筹市场特色,增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度。持续优化以上市规则为核心、自律监管指引为主干、自律监管指南为补充的自律监管规则体系,提升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的科学性。探索建立分层次、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研究制定特定行业信息披露指引,提升规则在新形势下的适应性。研究进一步优化并购重组再融资机制,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贯通融合。稳妥推进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扩大实施,持续推动上市公司赴境外发行GDR。
二是增强监管的有效性,塑造精准高效的上市公司监管体系。聚焦监管主责主业,深入推进监管转型,严格落实资本市场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提升监管系统性时效性。落实分类监管要求,抓好头部公司监管和风险问题处置,构建风险综合防范化解体系。夯实公司治理基础,提升公司治理内生动力,健全公司治理监管规则,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机制,提高各类主体的公司治理参与度,推动解决承诺不履行、滥用表决权委托等突出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加大对"首恶"的惩戒力度,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占用担保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坚持推动风险出清。强化科技监管,构建"人工+科技+平台"深度融合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三是增强服务的协同性,塑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性市场生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建设全链条、全过程的上市公司服务体系,支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围绕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创享荟、行业培训、行业沙龙等活动,为企业搭建沟通桥梁。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提供更有弹性有温度的监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督促各方归位尽责。加强与地方政府等各方协调,不断推动优化政策环境和生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