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方面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导读:最近,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第十四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证监会将探索建立覆盖股票、债券和私募股权的全方位全周期产品体系,持续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制度机制。
最近,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第十四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证监会将探索建立覆盖股票、债券和私募股权的全方位全周期产品体系,持续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制度机制。
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来说,对其加以完善,显然是当下股市需要正视的一件事情。这项制度自2005年引入A股市场以来,越来越成为上市公司一项重要的激励制度,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推出了自己的股权激励机制,有的上市公司甚至多次推出股权激励的做法。而随着股权激励机制的实行,也确实有上市公司因此增强了凝结力,并因此为上市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随着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的做法,最近数年,股权激励在一些上市公司实施的过程中越来越走样,以至股权激励背离了管理层当初推出这一机制的初衷,越来越成为部分上市公司进行利益输送的一种手段。而且某些上市公司在以股权激励的名义向公司高管等进行利益输送也越来越赤裸裸,不仅股权激励的门槛偏低,而且还以“0元”的价格来实施股权激励,进行赤裸裸的利益输送。因此,股权激励制度确有必要予以完善。
那么,该如何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呢?鉴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多年来在实施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因此,完善股权激励制度有必要对症下药,从这样三方面着手。
首先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必须设置必要的门槛。股权激励应该是跳起来摘的桃子,而且股权激励的目的也是为了让上市公司跳起来,而不是原地踏步,或是停滞不前。所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必须要有门槛设置,而且设置的门槛不能太低。比如,设置的门槛不低于公司前三年发展的平均水平,或不低于同行业当年的平均发展水平。并且以二者之中的高者为准。毕竟实施股权激励的初衷是推动公司的发展,如果不能起到推动公司发展的作用,那么股权激励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也就没有必要实施下去了。
当然,作为股权激励的门槛设置,自然少不了对相关指标的考核。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发展的需要,设置相应的考核指标。但不论上市公司设置怎样的考核指标,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指标都是必须要纳入考核体系的。股权激励不考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指标,那么相关公司的这种行为就是耍流氓,必须予以纠正。
其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认购价格要杜绝“0元”。近年来,有少数上市公司推出了“0元”的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对象无需掏钱就可以拿到公司的股权。这是典型的利益输送行为,是以股权激励的名义向公司高管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这种行为必须予以禁止。
同时也要限制上市公司推出半价认购的股权激励方案。上市公司实施半价认购股权激励方案的,必须与公司的业绩增长相挂钩。比如,三年业绩平均增长20%的,认购价格可以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优惠20%;业绩平均增长30%的,认购价格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优惠30%。业绩增长50%以上的,则可以半价认购股权激励方案所规定的股权。这种做法可以将认购价格与业绩增长挂钩起来,从而推动公司业绩的提升,起到提动公司发展的效果,这也正是股权激励所要达到的效果。
此外,对董事长与总经理的激励额度要加以限制,比如规定单独个人认购的股权激励额度不得超过当次股权激励额度的20%,避免董事长与总经理个人以权谋私,通过推出股权激励给自己个人牟取利益。从过去股权激励实施的情况来看,有的上市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吃相难看,一个就拿走了股权激励份额的半数以上,股权激励因此成了董事长或总经理牟取私利的工具。对于这种情况,在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时,有必要予以纠正,让股权激励制度告别利益输送,成为真正推动公司发展的重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