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再融资步入注册制新跑道,中原证券、国联证券合计140亿定增获上交所受理
导读:券商再融资步入注册制新跑道。
记者 | 冯赛琪
券商再融资步入注册制新跑道。
全面注册制实施背景下,截至3月9日晚,有88家主板上市公司再融资获上交所受理,其中包括中原证券、国联证券两家券商在内。
3月7日中原证券公告称,公司于3月4日收到上交所通知,70亿定增申请已被受理,并同步了最新版申报稿。
国联证券于日前公告称,3月2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定增申请已获得上交所受理,并公布了最新版定增申报稿,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6亿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两家券商之外,还有华鑫股份、浙商证券同样对定增方案做了修改,但还未获得上交所受理。
预计交易所审核期限为二个月
全面注册制下的审核程序发生新变化。
中原证券、国联证券均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在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上市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除此之外,2月17日正式施行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即《再融资注册办法》)提到,发行程序上,最大限度压缩审核和注册期限。交易所审核期限为二个月,中国证监会注册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对于“小额快速”融资设置简易程序,交易所在二个工作日内受理,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注册的决定。
发行条件方面,对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仅规定消极条件。主要包括最近一年财务报告符合规定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且未纠正等情形。
通过梳理两家券商定增修改方案可以发现,核心申请内容上未有修改,仅修改了涉及到与发行有关的相关表述。如中原证券在定增预案修订情况公告中表示,由“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程序由“证监会审核调整”为“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等等。
四家券商拟再融资不超过26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中原证券、国联证券两家已获得受理的券商外,还有华鑫股份、浙商证券两家券商同样对定增方案做了修改,但还未获得上交所受理。
3月1日,浙商证券公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亿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债务,以 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其中,拟投入不超过40亿元用于投资与交易业务,拟投入不超过25亿元用于资本中介业务,拟投入不超过15亿元用于偿还债务。
华鑫股份在2月25日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3.18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亿元。
目前,上述四家上市券商已做好定增准备,股权再融资拟合计不超过260亿元。
对于上市证券公司再融资行为,证监会在2023年1月特别作出回应,称证券公司自身必须聚焦主责主业,走资本节约型、高质量发展的新路;结合股东回报和价值创造能力、自身经营状况、市场发展战略等合理确定融资计划及方式。
同时,证监会也会支持证券公司合理融资,更好发挥证券公司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功能作用,审核中将充分关注上市证券公司融资的必要性、合理性,把好股票发行入口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