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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股权市场已出现恶性竞争?

来源:上观 发布时间: 2023-03-29 15:31:56 编辑:夕歌

导读:上海在科创金融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在股权融资方面,目前长三角多地都出台了针对科技企业的股权融资扶持政策,但关联性不强,甚至导致股权市场内各类资本的恶性竞争,这一情况值得警惕。

上海作为引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龙头,将建设全球科创中心与国际金融中心有机结合,以科创金融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让长三角科创金融朋友圈日益紧密。不过同时,上海在科创金融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在股权融资方面,目前长三角多地都出台了针对科技企业的股权融资扶持政策,但关联性不强,甚至导致股权市场内各类资本的恶性竞争,这一情况值得警惕。我们建议,上海要通过深化改革推进科创金融更好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截至目前,上海在科创金融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方面已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

一是积极创新科创金融制度。比如,为充分发挥科创板对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的支持作用,浦东新区与上交所共同建设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与南京、杭州、合肥等35座地级以上城市结为联盟城市,并在具备条件的联盟城市设立了19个基地分中心,建立了300家拟上科创板企业储备库,截至2022年10月,长三角科创板上市企业达228家,首发募资3625亿元,总市值超3万亿元,占全国半壁江山。再比如,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牵头发布了《关于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深化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推进先行先试的若干举措》,试点跨区域联合授信,针对绿色金融、科创金融推出同城化金融服务。

二是积极创新科创金融机构。比如,上海大力支持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国人保等金融机构,创新成立了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及保险分支机构,为区域科创企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又比如,上海松江牵头成立了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已实现6个城市线上融资平台共联,注册企业数近100万家,平台机构数超500家,授信融资总额超2.3万亿元。再比如,上海创新成立了张江科技投资银行和民营张江科技银行,将科技投行作为战略发展方向,加大对长三角科创企业的服务力度。

三是积极创新科创金融产品。比如,近年来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基金、中金上海长三角科创发展大基金、人保上海科创基金等一批高能级、高水平科创产业基金在上海设立,投资长三角的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又比如,上海松江牵头设立了总规模100亿元的长三角首只跨区域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自2022年6月正式运行以来,半年内累计投资金额达2.33亿元。再比如,上海联合江苏、浙江、安徽成立的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通过设立公司和基金等方式,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加快长三角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和产业化。

不可否认,上海在科创金融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尚未实现科创金融双向赋能。比如,上海与苏州的产业结构具有较大的相似度,我们分析了2015年至2020年沪苏重大股权投资事件。从投资来源看,苏州重大投资事件中15%的投资者来自上海,在投资者来源占比中位列第三,前两位是北京和江苏本省;而上海投资事件中本地投资者占比最高,达到近30%,其次为北京、广东和浙江,来自苏州的投资者仅占3%。从投资方向看,上海资本参与的对苏州的投资事件中,10.7%投向生物医药,3.5%投向集成电路;苏州资本参与的对上海的投资事件中,35.1%投向生物医药,10.8%投向集成电路。

二是尚未建立科创金融评价标准。比如,上海各类金融机构均有类型丰富的科创金融产品,然而每家机构对产品的认定标准五花八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科创企业融资的隐性成本。如果放眼长三角,认定标准差异更大。又比如,上海的金融机构之间还存在较为显著的信息壁垒,导致机构对科创企业的评估体系也各不相同,甚至出现迥然差异。

三是尚未做到科创金融跨域投资。比如,上海的产业引导基金多采用国企出资及管理的模式,出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基金大多投资于上海本市的科技创新项目,且多以跟投的方式为主,而遵循产业链布局的跨区域投资少之又少。

四是尚未完善科创金融支持体系。比如,2022年全国基础研究投入占全社会研发经费的比重为6.3%,相较发达国家15%至20%的占比而言存在显著差距。长三角作为原始创新和基础研究的重地,目前主要以政府投资为主,特别是上海尚未出现德国洪堡基金会、腾讯“新基石研究员项目”等新型基础研究资助方式。

上海科创金融应该如何更好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引领完善科创金融顶层架构。特别是在股权融资方面,目前长三角多地都出台了针对科技企业的股权融资扶持政策,但关联性不强,甚至导致股权市场内各类资本的恶性竞争。上海要探索打破股权融资市场各自为政的状态,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等开展试点,引领形成统一的区域股权融资顶层架构和金融扶持政策,推动长三角股权投融资市场规范发展,促进科创金融双向赋能。

二是要进一步引领完善科创金融评价机制。上海要将现有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升级为科创金融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平台,在深入研究长三角科创金融需求基础上,探索设立科创金融专营机构、科创企业、金融服务等领域的认定评估标准,积极开发构建专利价值评估模型或工具,形成标准化科创金融评估体系和评价机制,打造科创金融评估标准示范区。特别是要引领发展“数据驱动”的科创金融模式,开发更多的优质科创金融产品。

三是要进一步引领完善科创金融跨域投资。目前,徐州淮海经济区已经成立了全国首只跨省域产业引导基金,上海要积极探索跨域投资的新模式。特别是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关于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推进先行先试的若干举措》明确,“探索建立数字经济跨域发展联合链长制”。上海要加强与长三角产业引导基金的协作,共同排摸产业链断点堵点清单、核心技术产品国产可供给清单,积极整合形成跨区域的产业引导基金,协同打造创新产业集群。

四是要进一步引领完善科创金融支持体系。上海要不断丰富科创金融形式,筹划设立以企业、民间为主要来源的“耐心基金”,通过建立分级分类资助体系,重点支持长三角“2035”(即20岁—35岁)的青年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无问西东。同时要助力科技扩大开放,研究设立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围绕气候变化、能源安全、生物安全、外层空间利用等全球问题,拓展和深化中外联合科研。

(作者单位为华略智库长三角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