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案例:财务总监因照顾孩子上学离职,离职后入职德勤华永事务所
导读:扈世伟系因个人原因离职、杨宾系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董事职务,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原因具备合理性;相关人员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其任职期间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不存在异议,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9.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申请文件显示:
(1) 2020 年 2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免去杨宾董事职务,并选举任学梅为董事。
(2) 2020 年 1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董事会,解聘扈世伟财务总监职务。
请发行人说明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原因、离职去向,相关人员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是否存在异议,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说明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原因、离职去向,相关人员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是否存在异议,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一)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原因、离职去向
扈世伟、杨宾的离职原因、离职去向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扈世伟离职原因及离职去向
扈世伟因孩子上学需要照顾,但办公地点离家较远,因此,其于 2020 年 1月主动自发行人处离职;自发行人处离职后,其于 2020 年 1 月入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且目前仍在此任职。
2、杨宾离职原因及离职去向
杨宾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董事职责,因此,其于 2020 年 2 月主动辞去发行人董事职务;杨宾系发行人外部董事,其于 2015 年起至今担任东方前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二)相关人员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其任职期间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不存在异议,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扈世伟、杨宾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其任职期间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均不存在异议,与发行人之间均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扈世伟、杨宾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内其任职期间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是否存在异议、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事项进行访谈确认;
2、获取并查阅了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数据相关事项的董事会会议文件;
3、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进行检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认为:
扈世伟系因个人原因离职、杨宾系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董事职务,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原因具备合理性;相关人员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其任职期间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不存在异议,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