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皮书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评价报告2022
导读:《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评价报告(2022)》(简称《报告》)共计2 7万字,从制度的发布与落实两方面,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方法对年度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评价报告(2022)》(简称《报告》)共计2.7万字,从制度的发布与落实两方面,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方法对年度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报告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梳理了2021年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等的制定修订情况,对其中意义重大且与投资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归纳;第二部分围绕资本市场投资者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总结中国证监会、各交易所及行业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机构及市场经营机构等落实新《证券法》及投资者保护制度相关要求、加强投资者保护的具体情况;第三、四部分结合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建设与落实情况、投资者的真实满意度调查数据,对2021年度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建设做出综合评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建议。
《报告》主要结论有:
一是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明确了资本市场未来五年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主要目标和工作措施,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更好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是资本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新起点。
二是首例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康美药业案宣判,标志着以投资者“默示加入、明示退出”为特色的中国式集体诉讼司法实践成功落地,为特别代表人诉讼从个案试点到稳步推进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监管部门适应注册制改革需要,针对投资者反映集中的“看不完”、“看不懂”上市公司报告问题,从规则制定方、信息发布方、信息使用方三个维度出发,多措并举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实际效果,投资者对信披的满意度整体较高。
四是证监会持续推动完善资本市场重要制度规则,助力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在底层制度建设日益完善的有力保障下,2021年各市场运行情况稳定,规模有序增长,市场活跃度不断提升,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持续增加。
五是投服中心作为投保机构首次启动股东权利征集并获得较好的反响,实践证明征集股东权利是新《证券法》对于投资者保护制度建设的一项有效举措,对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六是2021年投资者对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管理适当性匹配相关投诉较上年均有所减少,但仍有11.2%的被调查证券投资者和5.3%的被调查基金投资者表示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经常向投资者推介高于其风险承受等级的产品或服务,适当性不匹配的问题仍然存在。
七是被调查投资者对2021年上市公司投资者收益权保护的满意程度低于决策参与权和知情权保护,有10.8%的被调查投资者对2021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表示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占比有所增加。
八是从12386热线投诉和满意度调查数据来看,2021年投资者信息保密制度的落实情况较上年明显改善,但证券公司系统稳定性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系统无法交易或交易延时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造成投资者损失,损害了投资者公平交易权。
结合本年度投资者保护制度评价情况,《报告》提出的建议有:一是严格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二是扎实推进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开展,全面畅通投资者维权追偿渠道;三是从公司治理入手改善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现状,强化投资者回报;四是研究优化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持续完善投保制度体系;五是完善投资者教育基地监督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投教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