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年度报告:23家中小银行少披露不良资产1710亿元,部分普惠贷款流向房地产
导读:6月21日,审计署网站发布了《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披露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
记者 | 曾令俊
6月21日,审计署网站发布了《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披露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
报告显示,2021年,审计部门审计了23家地方中小银行、20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对5家大型银行信贷资金流向进行了跟踪。
数据显示,至2020年末,前述金融企业账面资产总额12.46万亿元、负债11.31万亿元。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中小金融机构存在经营风险;内部控制薄弱,外部监管不到位;普惠金融政策执行中存在变形走样三大问题。
报告指出,中小金融机构存在经营风险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资产质量不实。23家中小银行少披露不良资产1709.62亿元。20 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偏离主业违规对外融资,其中151.07亿元形成不良或逾期。
二是存在一定流动性风险。23家中小银行有9家资本充足率不足,13家未按监管要求对流动性进行全面实时监测,8家流动性指标虚假或人为调节,6家出现流动性风险后采取高息揽储等短视行为。
今年3月,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显示,高风险机构数量较峰值减少一半,连续6个季度下降。全国高风险机构数量较峰值已减少333家,现有316家高风险机构总资产仅占银行业总资产的1%。
审计报告建议,重点要防范化解不良资产处置、信贷资金审批等风险,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化解风险隐患。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对中小银行加强党的领导。
内部控制薄弱,外部监管不到位方面,一是内部治理机制存在重大缺陷。审计的23家中小银行和20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普遍存在治理结构不完善、治理制度不健全、监督制衡机制失效的问题,主要是董事会和经理层职责模糊,监事会职责悬空或走偏。
二是外部监管尚需加强。2018年以来,金融监管机构对23家银行开展现场检查176次,但有的检查过度依赖金融机构报送的“注水”材料,部分风险未被提早发现和纠正。20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中有9家从未接受过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其余11家平均2年不到1次。
除此以外,普惠金融政策执行中存在变形走样。中小银行普惠信贷不精准,中小银行的主责主业是支小支农,但23家中小银行至2021年3月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10.33%,仅为亿元以上大客户贷款占比的五分之一,其中6家涉农贷款余额也已连续3年下滑。
另一方面,大型银行投放不精准,4家大型银行通过人为调节贷款企业类型等虚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87.18亿元;有24.96亿元实际流向房地产或大型集团;抽查517户小微客户有364户无实际经营。
不仅如此,利用普惠信贷管理漏洞套取资金问题凸显,2家大型银行的13.66亿元被一些个人或团伙通过注册空壳公司或虚构贸易背景等方式套取,用于购买商品房、偿还债务等。
审计署建议,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有效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合理增长,引导金融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