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创业圈 > 看点 > 正文

工信部: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来源:潇湘晨报 发布时间: 2022-06-16 14:44:02 编辑:夕歌

导读:6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许张超 孙晶

6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培育措施包括强化梯度培育、加强政策支持、开展精准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动态管理等五个方面,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同时启动。

通知提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其中,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请,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

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以地方为主,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符合申报要求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填写“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将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通过复核的“小巨人”企业,也需说明原因。复核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中,对于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