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2021年报信披新要求:科创50成份股须披露ESG数据
导读:上交所对科创50指数成份公司下发了邮件,要求科创50成份股应当在本次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近日,记者从多方渠道获悉,上交所对科创50指数成份公司下发了邮件,要求科创50成份股应当在本次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1月27日,《华夏时报》记者联系了包括中芯国际、微芯生物等在内的多家科创50指数成份公司,其均向记者表示,确实有收到相关ESG信息披露的要求。微芯生物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公司会积极响应并履行上市公司义务,有关ESG信息后续可关注公司公告。
记者了解到,上交所提出,科创50指数成份公司应当在本次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已披露ESG报告的,可免于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披露ESG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应当在报告中重点披露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行动情况。
“上述要求体现了上交所倡导科创板公司在注重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也希望以公开化和透明化的方式来促进科创板公司对于绿色发展(环境)与社会责任的重视,从而发挥上市公司在绿色发展与社会责任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尤其是作为科技创新代表性板块的科创板企业在这一方面作出表率更具有标杆意义。”IPG 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向本报记者表示。
ESG影响力逐步扩大
记者了解到,2020年12月31日,上交所就曾在《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并视情况编制和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责任报告等文件。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8月29日,科创板上市公司共有330家,其中有251家上市公司进行2020年ESG信息披露,占比76.1%。与2019年相比,进行ESG信息披露的上市公司增长了163家。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内蒙古银行战略研究部总经理杨海平向本报记者表示,事实上,早在2017年,证监会和环保部就开始推动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同年,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印发《落实〈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分工方案》明确提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三步走的安排。
杨海平表示,此次上交所针对科创板上市公司,明确要求披露ESG报告,可以看作是前序探索和推动工作的延续。科创板上市企业ESG信息披露的完善,为绿色资管、绿色基金等的资产配置提供了明确指引。同时,通过ESG信息披露要求的落实,引导科创板块企业完善ESG管理体系,提升科创成色与绿色底色的相互影响、相互赋能、相互融合,是打造高质量科创板上市公司群的体现,是引领经济绿色发展与创新转型深度融合的体现,也是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的体现。
中投协咨询委绿创办公室副主任郭海飞向本报记者表示,作为践行绿色低碳发展主力的上市公司理应走在前列,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但是目前上市公司做的并不是很好。上交所要求科创板企业披露ESG信息,有助于推动科创板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促进企业ESG管理水平提升,提高企业环境治理能力,树立负责任企业形象,吸引ESG投资,开拓绿色融资渠道,进一步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充分发挥科创板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不光是科创板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都应该积极发布披露ESG年度报告,未来每一个企业都应该高度重视ESG、披露发布ESG报告,只有所有企业都重视绿色低碳发展,重视ESG信息披露,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做好ESG监督,才能倒逼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我国经济才能彻底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才能够早日实现。”郭海飞如是说。
绿色金融崛起,仍需防范“染绿”风险
记者注意到,在双碳政策下,2021年我国绿色金融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中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14.78万亿元,同比增长27.9%,比上季末高1.4个百分点,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6.5个百分点,前三季度累积增加2.74万亿元,从而预计年底将超过15万亿元,规模位居世界第一。
同时,兴业银行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达到6136.50亿元,较2020年的2242.74亿元增长了173.62%,在债券市场占比由0.6%上升到0.9%,绿色债券余额突破万亿,且信贷状况整体良好,尚未出现违约案例,未来发展空间巨大。其中,碳中和目标提出后,绿色债券市场迎来创新发展,2021全年我国共发行碳中和债券203只,发行规模为2608.94亿元,占整体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比例高达42.52%。
对此,郭海飞表示,随着双碳目标的不断推进,未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空间巨大,在整体融资总额中的占比也将不断提高,真正落实金融助力实体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双碳目标早日实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绿色金融相关标准也在不断完善。2021年7月1日,《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和《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正式实施。
安永亚太区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主管、大中华区金融服务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合伙人李菁向记者表示,国内绿色金融标准得到了进一步统一,但在绿色金融发展中,仍需防范“洗绿”“漂绿”“染绿”,而这需要专业的第三方独立认证机构来帮助投资人规避风险。
“首先是投前的风险鉴定,帮助投资人判别项目是否可投,是否存在潜在的环境、社会治理风险,其环境效益的预期计算是否合理,社会效益是否是如实地报送。其次,在投后管理的过程中,要加强对被投企业、被投项目环境社会风险的管理水平的监测,协助投资人管理好投后的环境、社会风险管理。”李菁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