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投融资 > 贷款 > 正文

龙海波:2000亿再贷款为科技创新企业“解渴”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22-05-12 14:42:19 编辑:夕歌

导读:当前科技创新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也是我国产业优化升级、突破供给约束堵点的重要依靠。近日,人民银行宣布设立2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撬动社会资金促进科技创新。

记者 江聃

当前科技创新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也是我国产业优化升级、突破供给约束堵点的重要依靠。近日,人民银行宣布设立2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撬动社会资金促进科技创新。

科技部也表示,在“十四五”期间要推动形成100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10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1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围绕如何解决企业创新的融资难题,如何处理好国企和民企的竞争合作关系等问题,证券时报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龙海波。

再贷款精准缓解科技企业资金难题

证券时报:近日央行联合科技部等实施2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您认为该举措将如何发挥撬动社会资金促进科技创新的作用?

龙海波:这项融资支持贷款是在经济面临多重压力下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自主创新的重要举措,也是结构性货币政策促进科技创新的有益尝试。

科技创新再贷款设定的对象指向明确,覆盖主体较全面,包括了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等各类科技企业,国家关键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及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参与组建创新基地平台企业以及国家级科技园区内企业。

参与这一融资支持贷款的金融机构类型也很全面。有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这有利于提高企业融资的便利性和可获得性。

科技创新再贷款采取“先贷后借”的机制。“先贷后借”是指由商业银行针对符合再贷款使用范围的企业先行发放贷款,事后凭发放清单等资料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资金。这将使得贷款更具有精准性和直达性。科技创新再贷款利率为1.75%,期限1年,可展期两次,资金价格也具有吸引力。

证券时报:推进科技创新离不开中长期资本支持。4月2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表示要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对于多层次资本市场如何深化于服务科技创新,您怎么看?

龙海波: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当前,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成效显著,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在此基础上,要构建包容、完备、适应性强的基础制度体系,推进科技、资本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明确提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使多层次资本市场成为推动科技创新的枢纽,尤其是在激励企业创新投入、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等方面大有可为。

在具体实践中,必须充分发挥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各自优势,不断完善资本市场转板机制,着力构建功能互补、有机联系的多层次市场体系,以更好满足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多样化融资需求,这也有助于共同分担创新风险。具体而言,一是扩大多层次资本市场覆盖面。拓宽科技中小企业、高技术产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丰富不同市场的投资品种。二是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特别是在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再融资等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注重制度衔接和政策创新。三是提升资本市场监管有效性。建立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民事赔偿机制,切实保护好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券时报:针对我国科技创新的痛点堵点,可以如何分阶段给予金融支持?

龙海波:基础研究投入薄弱、科技成果转化不畅、创新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不健全始终是科技创新的痛点堵点,在很大程度上与金融支持有关。当前,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服务科技创新的力度举措还不够,融资难融资贵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仍然存在。因此,需要在科技创新再贷款等探索基础上不断完善金融支持工具,找准市场主体创新失败风险与金融担保机构贷款风险之间的平衡点。

在基础研究阶段,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用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资本市场风险投资。在科技成果转化阶段,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融资业务,依托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推动银行专项授信,深化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在技术产业化阶段,围绕创新链和产业链打造资金链,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科技金融体系,形成金融、科技和产业良性循环互动。

科技创新不问出身

证券时报:国资委把科技创新作为“十四五”的头号任务。今年以来,在推动国企科技创新方面,国资委开展了大量工作。科技部日前也表示,在“十四五”期间要推动形成100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10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1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该如何处理好国企和民企在科技创新领域的竞争合作关系?

龙海波:国有企业是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主力军,要更好发挥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在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积极主动作为。与此同时,民营企业也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一支不可或缺的队伍。可以说,参与科技创新不问出身,国企民企都一视同仁。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确保规则机会公平基础上,深化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分工协作,更好促进产业链融通创新,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在研发投入上,要发挥国有企业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牵引作用,同时借助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大的规模优势,将战略牵引与市场导向有机结合进一步放大“头部效应”,加速技术创新产业化商业化步伐。

在创新载体上,要明确不同研发机构在整个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作用,积极探索新型产业化组织方式,提前做好相关领域的布局安排。比如,稳步推进国有重点研发机构与民营新型研发机构之间成果共享,在前沿交叉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组建创新联合体。

在技术标准上,要把科技创新摆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位置,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应在技术标准方面加强合作,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的能力,共同争取国际标准的话语权。

证券时报:对于深化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您有什么建议?

龙海波: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一直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要深刻认识到,原始创新能力不强、创新资源整合不够、科技评价体系不完善,这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短板制约了国有企业科技创新,长期看不利于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因此,需要兼顾改革顶层设计和具体领域,在公司治理、选人用人、激励考核、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快推动相关改革。主要建议有:

公司治理方面,逐步改变原有相对单一的股权结构,引入真正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战略投资者。通过构建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多元主体的协同创新共同体,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股权架构,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创新发展。

选人用人方面,特别是在技术路线选择、创新要素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技术领军人才充分科研自主权。通过大力推行“揭榜挂帅”机制不拘一格选人才,积极营造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自由环境。

激励考核方面,建立合理市场水平的报酬增长机制,统筹运用好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现金奖励与权益奖励等不同激励方式。更加突出与贡献挂钩的创新激励,鼓励科技人员采用技术成果加股权期权等方式参与分配。此外,可以探索将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纳入科技创新激励支持范围。

成果转化方面,在健全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基础上,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纳入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尤其重要的是,要积极创新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方式,在资产划转等环节进一步加大国资、财政、税收等相关政策协同力度。完善尽职免责规范和实施细则,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推动成果转化相关人员履职尽责,也就是“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