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体量质量双升 多地力推上市公司倍增计划
导读:2022年以来,多地提出企业上市倍增计划,旨在促进属地上市公司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多地力推上市企业倍增计划的背后,是A股市场体量的加速扩容。数据显示,2022年11月下旬,A股存量上市公司正式突破5000家。
中国商报(记者 王彤旭)作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动力源”,上市公司对我国整体经济长远发展意义深远。2022年以来,多地提出企业上市倍增计划,旨在促进属地上市公司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多地力推上市企业倍增计划的背后,是A股市场体量的加速扩容。数据显示,2022年11月下旬,A股存量上市公司正式突破5000家。
业内人士表示,我国上市公司不断谱写质与量双升的新篇章,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在政策支持下,将有更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谋求更高质量的发展。
数量:多地推出倍增计划
2022年以来,多地推出上市企业倍增计划,我国资本市场将加速注入更多新鲜血液。
“力争到2025年,新增上市企业12个以上,上市后备企业库数量动态保持在100个以上。”这是云南昆明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的《昆明市企业上市倍增工作方案(2022—2025年)》中提及的目标。
“自2023年起,除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外的15个县(市、区),每年分别新增1家上市企业。”河南南阳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的《南阳市企业上市三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倍数增长。
山东济南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将力争到2026年年末,济南市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50家,年均新增10家,总数突破100家。
“经过5年(2022—2026年)的努力,力争实现全市上市企业数量更多、质量更好、布局更优,在产业支撑、引领发展方面的能力显著提升。”安徽合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合肥市推进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计划(2022—2026年)》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6年末,力争合肥市境内上市公司数量较2021年末实现翻番,达到140家以上。
广东佛山市提出,将力争5年(2022—2026年)实现上市公司数量翻番,达到135家,总市值稳定在2万亿元以上,并提出了构建有力度、强联动的政策扶持体系,建立上市后备企业白名单制度,提升专业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等具体举措。
天津在推进当地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方面推出大动作:2022年12月24日,天津明确未来三年全市上市企业将在规模上实现“三个倍增”。
“力度空前”——天津当地媒体这样评价天津部署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天津市《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提出了多维度“倍增”目标:一是增量倍增。2023年—2025年,在新增25家的基础上,实现新增50家上市公司的倍增目标,最终总数突破140家。二是储备倍增。辅导在审企业动态保持在60家以上,重点后备企业动态保持在200家以上,储备培育企业动态保持在1000家以上。三是市值倍增,即全市A股上市公司总市值实现倍增。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轮部署中,天津并非只专注于提升IPO(首次公开募股)的数量,而是传递出高质量发展的强烈信号:科技型、产业链和民营上市企业的“量比双升”是重要特征。具体来看,科技型企业占比不低于90%,新增不少于45家,科创板上市企业数量翻番,上市企业研发投入占比稳步提升。产业链企业占比不低于75%,新增不少于38家,实现上市企业“各链全覆盖、链链有新增、链链有龙头”。
在政策助推下,越来越多拥有高竞争力的企业上市以谋发展。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近日发布的《中国高端制造业上市公司白皮书2022》为例,截至2022年12月10日,我国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数量达到3313家,占A股全部数量的65.5%。其中,高端制造业上市公司数量达到2121家,较2017年底的1250家增长69.7%。
可喜的是,增量计划已有喜报传来。截至2022年12月27日,辽宁省的上市公司数量已经达到86家(含瓦轴B),超过年度目标(84家),这也意味着辽宁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在实施首年取得了“开门红”。
质量:提质成效更上一层楼
推动企业上市是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推动企业上市不仅是简单的资本市场融资问题,更重要的是希望借助资本市场的强大力量,促进企业脱胎换骨,实现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认为,随着多地蹄疾步稳地推进属地企业IPO工作,对于整个市场体量质量两翼齐飞将起到积极带动作用。
自《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印发以来,我国上市公司数量显著增长、质量持续提升,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但是,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仍然不容忽视,如公司治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质量、运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由于这些存在的问题不能适应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需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已成为当务之急。
2019年11月,证监会印发的《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方案》提出,力争通过3—5年时间使存量上市公司质量有较大提升,上市公司整体面貌有较大改观。行动计划的出台,标志着上市公司监管领域专项改革从蓝图规划走向施工建设。
2020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对提高治理水平、健全退出机制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细化。
经过多年努力,上市公司提质工作成效凸显。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报经营业绩快报显示,2022年上半年,4825家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54万亿元,同比增长9.24%;实现净利润3.25万亿元,同比增长3.19%,一、二季度增速分别为5.49%、1.16%。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保持增长态势,上市公司质量稳步提升,结构进一步优化。
截至2022年11月11日,北交所共有上市公司123家。独立国际策略研究员陈佳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交所定位于“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致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接新三板的精选层。但北交所的高质量发展并非单纯追求上市公司数量最大化,而是要在扩容的同时实现中小企业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北交所、科创板、创业板都将成为“专精特新”企业的重要上市目的地,提质工作成效将更上一层楼。
监管:新阶段有新要求
日前,证监会发布《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以下简称方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李明在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新一轮方案的核心是“提质”。力争用3年时间,使上市公司结构更加优化,市场生态显著改善,监管体系成熟定型,上市公司整体质量迈上新台阶。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方案提出着重提升规则“质量”,形成“1+5+N”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这意味着,我国资本市场“建制度”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监管制度目前已经可以形成完整有效的高质量体系。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和《中央企业综合服务三年行动计划》,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落实〈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工作方案》,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工作安排。在提质方面,沪深交易所均提及加大制度供给、提升监管质效、强化对科创型企业支持力度等内容。
深交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沙雁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仍将是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深交所将以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为主线,通过“三个增强、三个塑造”探索高质量发展路径,用制度的高质量、监管的高质量、服务的高质量推动上市公司发展的高质量:一是要增强制度的适应性,塑造多元包容的创新支持市场机制;二是要增强监管的有效性,塑造精准高效的上市公司监管体系;三是要增强服务的协同性,塑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性市场生态。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方案提出,增加系统观念,注重综合施策,与相关部委、地方政府等各方密切协作,共同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激发创新活力,促进提质增效,实现上市公司质量提升、投资者回报与实体经济发展的良性互促。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要更加强调治理意识的深化,激发治理的内生动力,加快监管制度供给,促进形成一批治理标杆企业,推动上市公司整体治理水平跃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