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无盈利科技企业,港交所修改上市规则或是多赢格局
导读:10月1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发表了上任后的首份施政报告,其中为全面提升香港金融服务的竞争力,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于明年修改主板上市规则,以便利尚未有盈利或业绩支持的先进技术企业融资。
10月1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发表了上任后的首份施政报告,其中为全面提升香港金融服务的竞争力,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于明年修改主板上市规则,以便利尚未有盈利或业绩支持的先进技术企业融资。
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其在亚太乃至全球的影响力不言而喻。金融服务业作为香港最大的支柱产业,占本地生产总值超过五分之一,也凸显出其在香港的核心地位。此次港交所拟修改主板上市规则,或将产生多赢的格局,且对于港交所的发展具有非常深远的积极意义。
从2009年开始,港交所曾7年占据全球IPO募集资金总额榜首位置。2021年,香港IPO融资额处于纳斯达克、纽交所以及上交所之后,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且融资额超3300亿港元。但步入2022年,港交所募资额处于大幅放缓的态势,这也倒逼港交所必须在某些方面寻求改变与突破,而吸纳某些科技公司赴港上市则成为一大突破口。
此次港交所对主板上市规则的修改不乏亮点。其一,新规则将适用于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先进硬件、先进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及新食品及农业技术在内的五大特专科技公司。涉及面并不小。其二,无营收、无盈利的相关企业也可在港交所上市,当然也是有门槛的。比如已商业化公司经审计最近会计年度特专科技业务所产生的收益须达2.5亿港元,上市时的预期最低市值为80亿港元;未商业化公司的最低市值则为150亿港元。所有申请人均须于上市前已从事研发至少三个会计年度,已商业化公司研发投资金额须占总营运开支至少15%,未商业化公司则须达到50%。
新规则与沪市科创板上市规则有相似之处。比如均涉及营收、市值、研发投入等考核标准。像港股市场未商业化公司上市只考核最低市值,不考核营收,这与科创板第五条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 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有异曲同工之妙。
此次港交所拟对主板上市规则进行修改,既是市场倒逼的结果,也是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像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低门槛业内闻名,上交所科创板的设立以及大幅降低的上市条件,也吸引众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技术产业等科技公司前来挂牌。
港交所修改主板上市规则,或将产生多赢的格局。一方面,主板规则修改后,五大特专型科技公司在港交所上市将成为可能,也凸显出港交所上市条件的进一步放松。既有利于为港股市场注入活力,也有利于提升港股市场的吸引力与竞争力。而且,吸纳更多企业上市,也有利于提升港交所的业绩,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另一方面,五大特专型科技公司将拥有新的上市融资平台,助力其做大做强。而且,对于内地的相关科技公司而言,更不失为一个好消息。目前内地在港上市企业超过1300家,规则的修改,让内地更多科技公司上市有了更多选择,产生一波赴港上市热潮或将是可期。
文/钟诚(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