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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实生物过会:今年IPO过关第333家 中信证券过42.5单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 2022-10-14 15:59:49 编辑:夕歌

导读: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73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嘉兴凯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凯实生物”)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333家企业。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4日讯 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73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嘉兴凯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凯实生物”)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333家企业。

凯实生物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邵才捷、徐峰林。这是中信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42.5单IPO项目。

此前,1月13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0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和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7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10日,中信证券保荐的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17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2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过会;3月16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23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31日,中信证券保荐的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5日,中信证券保荐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过会,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保荐的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21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25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5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10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12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23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2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28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过会;7月13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1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科新创(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1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广东宏石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5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杭州微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11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12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15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26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深圳市景创科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30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6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7日,中信证券保荐的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8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28日,中信证券保荐的瑞博奥(广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此外,9月8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北京恒泰万博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否。(2家券商联合保荐每家券商按0.5计算)

凯实生物是一家国内领先的体外诊断仪器及生命科学耗材研发制造企业,为客户提供体外诊断仪器及生命科学耗材的定制化开发产品和服务,涵盖产品开发、设计转化、产品注册、精密制造、售后维保等全生命周期。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凯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凯实”)持有公司39.07%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鹤。本次发行前,黄鹤直接持有公司2.06%股份,通过上海凯实和凯坤投资合计控制公司45.75%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47.81%的股权。黄鹤,2009年9月至今,任凯实生物董事长、总经理。

凯实生物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6,450,000股,且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拟用于“体外诊断产品生产基地项目”、“体外诊断仪器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2022年1-6月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4.6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0.60%。请发行人说明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并结合市场需求及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新冠相关产品及非新冠相关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以及未来经营业绩是否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请发行人说明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进一步披露业绩下滑和毛利率持续下滑等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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