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i~上市 > 上市 > 正文

新进展!美邦科技北交所IPO通过辅导验收

来源:资本邦 发布时间: 2022-09-01 16:40:54 编辑:夕歌

导读:2022年8月31日,美邦科技(832471 NQ)发布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2022年8月31日,美邦科技(832471.NQ)发布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7日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了《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

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中金公司。

2022年3月10日,河北证监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2022年8月30日,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公司在辅导机构中金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河北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最近2年财务数据,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为14,462,783.50元、97,253,557.9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为5.11%、28.63%,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分别为316,892,350.72元、537,019,048.52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69.46%,高于30%;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842,904.90元,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