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40家公司入围!新三板首批创新层初筛名单出炉,整体盈利能力突出
导读:4月11日,全国股转公司按计划开展了2022年首次创新层进层实施工作,经挂牌公司自查、主办券商核查、全国股转公司初筛等程序,于2022年4月11日发布2022年首批拟调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以下简称首批拟进层公司)初筛名单,以下为40家公司名单。
今年首批创新层进层公司初筛名单公布了,共计40家公司拟调入创新层。
4月11日,全国股转公司按计划开展了2022年首次创新层进层实施工作,经挂牌公司自查、主办券商核查、全国股转公司初筛等程序,于2022年4月11日发布2022年首批拟调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以下简称首批拟进层公司)初筛名单,以下为40家公司名单。
创新层进层每年6次,首批拟入层企业名单出炉
2022年3月,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修订后的《分层管理办法》,将创新层进层频次由每年1次调整为6次,其中上半年2至6月逐月实施,下半年9月实施一次,进一步顺畅了中小企业在新三板的成长路径,便利企业更加从容、有序地安排年报披露、发行融资、进入创新层等工作。根据时间安排,除本次进层调整外,今年预计还将在5月、6月、9月实施3次进层调整工作。
提高进层频次,一方面是通过在上半年实施5次进层,引导企业合理安排融资发展规划,其中上半年2-6月逐月实施,下半年9月实施一次,企业可以更加从容、有序地安排年报披露、发行融资、进入创新层,以及筹备上市等各项工作。
另一方面是通过下半年审慎安排进层,仅于公司半年报披露后实施1次,以满足少数公司因资本市场规划调整等原因,在下半年进层的需求。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为切实做好分层新规下的2022年创新层进层实施工作,全国股转公司提前谋划、统筹部署,全力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大培训、讲解力度,通过在线培训、“一图读懂”等方式详细解读分层制度的新变化、新安排,方便市场各方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二是以科技监管为抓手,从年报披露、财务数据、融资情况等多角度入手,实时更新拟进层公司信息,组织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做好自查核查工作,夯实拟进层公司的质量基础。
三是进一步精简工作流程,优化数据填报内容及形式,提供充分、准确的参考数据,实现全流程无纸化远程办理,做到“数据信息多跑路,市场主体少跑腿”,努力克服疫情影响,高效完成初筛工作。
首批40家企业质地良好
总的来看,首批拟进层公司经营质地良好,创新属性明显,表现出较强的韧性。
一是盈利能力整体突出。盈利水平方面,40家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平均为3.57亿元,净利润平均为3237.58万元,较已披露年报的挂牌公司分别高14.81%、28.64%。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15.69%,较去年提高1个百分点,较已披露年报的挂牌公司高4.15个百分点。30家公司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
二是成长性较为强劲。40家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分别为22.43%、40.94%,较已披露年报的挂牌公司分别高9.22个百分点、22.07个百分点。其中,超八成公司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近三年持续增长。
三是行业分布集中,创新属性较强。40家公司主要集中于制造业(27家,占比67.50%),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家,占比12.50%),体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首批拟进层公司初筛名单发布后,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异议情况,对初筛名单进行调整,并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做出正式进层决定。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下一步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部署下,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持续优化监管服务工作,全力做好后续批次进层实施工作,积极助力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实现顺畅、递进发展,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资本市场平稳运行贡献应有力量。
进层标准绝非简单放宽
3月份修订《分层管理办法》,对创新层的进入条件、进层频次、降层安排等方面均有所调整。
一是优化进层财务条件,促进创新层公司质量提升。各相关指标设定更加适配挂牌公司近年来的业绩情况,同时与北交所上市条件拉开梯度。包括,净利润标准适当降低净资产收益率要求;收入增长标准适当提高收入金额,降低增速要求;增设研发类标准,匹配适当融资金额和市值要求;市场交易类标准中,适度下调市值水平,同时对竞价公司增设交易量指标,对做市公司调低做市商数量。
二是调整非财务条件,契合“层层递进”的市场格局。取消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的规定,尊重企业分散股权方式和时点的自主选择,更加聚焦汇集优质企业、培育上市资源的层级定位。将可转债纳入发行融资金额的认定范围,鼓励企业用好多元化的融资工具。
三是优化进层频次,引导企业合理安排融资发展规划。全年共设6次创新层进层安排,其中上半年2-6月逐月实施,下半年9月实施一次。对于计划在9月进入创新层的公司,为了从严把控质量,防止公司进层后短时间内即“业绩变脸”,增设了中期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且营业收入、净利润不得同比下滑的要求。
四是强化规范要求,压实各方责任。明确在创新层调整过程中,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等自查、核查义务,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创新层公司的规范质量。对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的,必须“先整改、再进层”。
五是严格降层安排,及时调出不适合在创新层挂牌的公司。情形方面,延长财务指标的考察年限,设置更加严格的收入底线要求;增设对财务报告不保真、重大违法违规等“问题公司”的降层情形。程序方面,统一实施流程,认定降层情形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处理,进一步提高时效性。
“本次进层标准的调整,不是简单放宽创新层进层要求,而是根据目前的层级定位和市场发展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全面考量并综合优化。”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负责人强调,各项进层标准中,指标有增有减,数值有升有降,设定更加适配挂牌公司近年来的业绩情况,同时与北交所上市条件拉开了梯度,强化了与北交所的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