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沪深交易所发布重要通知
导读:为了细化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3月4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北交所上市公司向上交所科创板或者深交所创业板申请转板相关办法,规范转板审核及上市安排等事宜。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交所:北交所上市公司向科创板转板应符合八项条件
3月4日,上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办法(试行)》,转板公司申请转板至科创板上市的,应当在北交所连续上市一年以上,转板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原精选层挂牌的,原精选层挂牌时间与北交所上市时间合并计算。
转板公司申请转板至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定的发行条件;
(二)转板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近3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或者最近12个月受到北交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谴责等情形;
(三)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四)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
(五)公众股东持股比例达到转板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转板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的比例为10%以上;
(六)董事会审议通过转板相关事宜决议公告日前连续60个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不低于1000万股;
(七)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标准;
(八)本所规定的其他转板条件。
深交所:北交所上市公司向创业板转板应符合八项条件
同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创业板转板办法(试行)》。
转板公司申请转板,应当在北交所连续上市一年以上。转板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原精选层挂牌的,原精选层挂牌时间与北交所上市时间合并计算。
转板公司申请转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北交所公开谴责等情形;
(三)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四)股东人数不少于 1000 人;
(五)社会公众持有的公司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达到 10%以上;
(六)董事会审议通过转板相关事宜决议公告日前六十个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不低于 1000 万股;
(七)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标准,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转板公司申请转板,表决权差异安排应当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八)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