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沪深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知识汇总!(2022年版)
导读:春节已经过去,距离下次放假还有几十天,大家快打起精神!跟董小妮一起来复习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知识要点吧!
春节已经过去,距离下次放假还有几十天,大家快打起精神!跟董小妮一起来复习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知识要点吧!
一
募集资金使用原则
01
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02
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或者挪用。
03
上市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04
除金融类企业外,募投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二
募集资金的使用要求
01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需相一致,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得随意改变。
02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03
募集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需重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①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②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
③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
④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
公司应当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需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应当同时披露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注: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募投项目,也需遵守相关规定。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项
参考法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