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
导读:2月18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的答复。
2月18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的答复。在对《关于通过金融改革创新为旅游产业赋能的提案》答复中,证监会表示,一直以来,我会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高度重视旅游业企业发展各项工作,通过大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持续拓宽旅游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上市旅游业企业并购重组。积极支持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符合条件的旅游业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优做强。
一、持续完善股票发行制度,不断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近年来,我会积极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新股发行常态化,稳定市场预期,持续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旅游业企业和实体经济的能力。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加大对旅游业上市企业的支持力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注册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修订后的《证券法》,我会于2020年6月制定并实施《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严格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机制,优化首发、再融资基本发行条件,提升注册工作效率、提高融资便捷性:一是将首发发行条件中可以由投资者判断的事项转化为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强调按照重大性原则把握企业的法律合规性和财务规范性问题。二是设立多元包容的发行上市条件,综合考虑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因素设置多套上市标准。三是精简优化再融资发行条件,区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差异化设置各类证券品种的再融资条件。同时,针对“小额快速”融资设置简易程序。
我会将继续深入总结试点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适时提出在证券交易所其他板块实行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的方案。进一步提升注册效率,不断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
新三板自设立以来,在支持旅游业企业发展,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新三板有旅游行业挂牌公司31家(累计挂牌67家)。2013年以来,旅游业挂牌企业累计在新三板发行股票52次,融资30.31亿元;披露收购报告书4次,涉及交易金额5170.75万元,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4次,涉及交易金额1.33亿元,充分体现了资本市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功能。
2019年10月以来,我会启动深化新三板改革,着力完善基础制度,提升市场功能。一是优化发行制度,引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以下简称公开发行)制度,完善定向发行制度,取消单次融资新增股东35人限制,允许小额内部融资实施自办发行,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二是优化市场结构,设立精选层,承接完成公开发行、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挂牌企业。三是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建立转板上市制度,为中小企业打通成长壮大的多元化市场通道,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四是优化投资者结构,降低合格投资者门槛,引入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促进投融资两端平衡。五是优化交易制度,在精选层实行连续竞价交易机制增加基础层、创新层集合竞价撮合频次,提高市场效率。六是优化监管制度,实施分类监管,提高违法成本。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层层递进、激励中小企业不断成长的良性市场结构,进一步提升了支持企业融资发展的能力。
我会将立足服务中小企业的“初心”,坚持新三板市场定位,持续深化新三板改革,完善市场基础制度,提升市场功能,进一步发挥新三板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旅游产业的作用,努力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提升直接融资服务能力,继续支持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通过公开发行、定向发行等方式实现融资发展。持续深化新三板改革,做精做细精选层,坚持精选层市场定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丰富融资品种,提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精选层企业转板上市,打通旅游业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持续发展壮大的上升通道,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支持旅游产业的市场发展。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探索实施分类监管,提升市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助力更多旅游业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三、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稳步发展资产证券化
我会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3月,修订后的《证券法》正式实施,我会明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受理、审核,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制的落地,进一步提升了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融资的能力。2016-2021年6月,旅游企业通过交易所债券市场累计发行公司债券126只,融资911亿元。
积极支持符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相关条件的,具有稳定、可持续现金流的各类优质基础资产设立资产证券化产品。2016-2021年6月,依托景区、酒店等旅游资产累计发行企业资产支持证券35只,融资566亿元。
我会将继续规范发展交易所债券市场,切实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通过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发展。
四、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支持旅游业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
近年来,我会持续优化并购重组监管制度,积极支持旅游业企业借助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现转型升级、做优做强。一是积极服务多元投融资需求。实现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作为并购支付和配套融资工具“试点转常规”,为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提供更多制度便利。二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大幅提高审核效率。2020年,全市场需我会审核的并购重组项目仅占2.79%,平均审核用时约40天。
我会将持续大力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业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发挥上市公司引领带动作用,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