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IPO遭证监会“41连问”,股东“一参一控”、资管业务、佣金率成关注焦点
导读:1月14日,证监会发布万字长文对首创证券IPO申请文件给出了反馈意见,共涉及3大方面、41个问题。
记者|陈靖
冲刺IPO的首创证券近日又有重要进展。
1月14日,证监会发布万字长文对首创证券IPO申请文件给出了反馈意见,共涉及3大方面、41个问题。
根据北京证监局公开信息,2021年1月5日,首创证券发布上市辅导工作总结报告。报告显示,国信证券结合首创证券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辅导,辅导工作已经圆满结束并达到预期的效果,并称“公司初步具备了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
2021年9月18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接收首创证券提交的A股上市申请审批材料。
在本次证监会对首创证券IPO申请文件给出了反馈意见中,问题主要聚焦于股东“一参一控”、 资管业务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经纪业务佣金率较高是否合理等方面。
公开资料显示,首创证券成立于2000年初,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证券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4.6亿元人民币,现有股东包括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业。
目前,首创证券拥有12家分公司和53家营业部,旗下子公司还包括中邮创业基金、首创京都期货等。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证券公司股东以及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证券公司的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控制证券公司的数量不超过1家。
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表示,发行人控股股东首创集团持有第一创业证券12.72%的股份,首创集团关联方首农集团、京国瑞基金分别持有第一创业证券4.99%、4.99%的股份,合计持有第一创业证券22.7%的股份。招股说明书未披露北京市国资委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证券业务的情况,反馈意见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补充核查并说明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发行人首创证券是否按照招股说明书格式准则要求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第二,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是否已经审慎核查并完整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企业,该等企业是否存在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如存在请说明是否构成同业竞争。
第三,第一创业证券是否为首创集团控制的企业,北京市国资委控制的其他证券公司与发行人是否构成同业竞争,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据天眼查显示,北京市国资委目前还间接持有中信建投、大和证券等证券公司的股权。
资管业务作为首创证券的王牌业务,对公司整体收入支撑作用尤为显著,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也重点关注。本次,证监会要求首创证券补充披露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发行人资产管理类业务包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全资子公司首正德盛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及参股公司中邮基金公募基金业务。请发行人补充资管新规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详细分析在资管新规下该类业务收入报告期内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第二,说明报告期内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大幅增长的原因与合理性,补充披露资产管理业务规范与处置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存在违规风险,并量化新规对发行人资产管理业务、经营业绩等可能产生的影响。
在反馈意见书中,证监会还直指首创证券经纪业务净佣金率高于同期市场平均水平的问题,并要求其说明的原因及合理性。此外,需要结合市场佣金收入整体呈下降趋势及经纪业务区域性特点,说明经纪业务净佣金率未来是否存在大幅下滑的可能,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形成重大不利影响。
事实上,首创证券在北京的营业部经营压力一直较大。
目前,公司在北京共有6家营业部。其中,北京长阳祥云街营业部、马甸营业部两家均处于亏损状态。此外,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数据显示,首创证券2020年的单家营业部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均值仅为605万元,排在100家被统计券商中的75位,低于全行业的营业部均值1168万元。
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2020年末首创证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资本规模在行业的排名分别为第59位、第58位和第62位。
首创证券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如公司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快速提高资本实力,在区域市场或细分领域取得比较优势,可能面临业务规模萎缩、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此外,首创证券的竞争劣势还在于业务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首创证券表示,虽然公司属于综合类证券公司,牌照齐全且各项业务均有发展,但受公司资本规模偏小的限制,创新业务资格申请与业务开拓速度较同行业头部公司具有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