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半数创业板IPO命运,“三创四新”新标准怎么改
导读:近日,市场流出创业板“三创四新”的定量标准,本文结合目前注册制下创业板IPO企业的实际情况,逐条分析新标准的合理性。
作者:TOM
前言
为了迎接全面注册制,对于未来的IPO审核,各个板块定位将更加明确,科创板强调科创属性,创业板强调创业创新性,北交所强调专新特精,未来主板会更加专注企业的行业竞争力及技术的创新性。近日,市场流出创业板“三创四新”的定量标准,本文结合目前注册制下创业板IPO企业的实际情况,逐条分析新标准的合理性。
一、创业板现行“三创四新”标准
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创业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以下简称“三创四新”)。
在目前施行的负面清单中,发行人除非是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否则下属行业的企业均禁止申报创业板:农林牧渔业;采矿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二、创业板“三创四新”新标准
目前创业板实行的“三创四新”标准主要是定性的要求,与科创板加强科创属性认定的监管对应,创业板也将进一步强调“三创四新”的创业属性,进一步加强负面清单的管理。近日市场流出创业板关于“三创四新”新的细则及定量标准:
1、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
2、三年研发费用5,000万元;
3、严查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
4、但凡和负面清单沾边的,需要解释的都不行。
三、逐项分析“三创四新”新标准
(一)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制下,创业板IPO企业共262家,简单以上市前一年适用企业所得税率25%筛选,共有33家企业为非高新技术企业。若“三创四新”要求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将有较大比例企业不符合创业板要求。
同时,设定该标准需要考虑以下情况:
(1)若要求必须为高新技术企业,可能导致某些行业无法在创业板上市。上述33家非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涉及的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该类行业研发支出有限,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
(2)需明确上市主体及其子公司是否均要求高新技术企业。实务中存在上市主体不是高新技术企业,但其收入主要来源于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子公司;亦存在上市主体是高新技术企业(母公司主要是研发,生产销售在子公司),但其收入来源于非高新技术企业的子公司,“一刀切”的要求上市主体是高新技术企业可能会存在选择误差;
(3)一些企业申请高新主要是为了享受税收优惠,但实务中存在一些企业已享受了某些特定行业、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虽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但未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例如欧码软件、药易购、多瑞医药等。若要求必须为高新技术企业,则会导致该类企业上市成本增加。
(二)三年研发费用5,000万元
经统计创业板注册制下IPO的262家企业,上市前三年研发费用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达到107家,占比40.84%。若按该标准,超过四成的企业将无法在创业板上市,因此,三年研发费用5,000万元的标准可能过于严苛。建议适当降低研发费用的标准,参照科创板科创属性设置研发费用占收入比重的标准。
(三)严查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
研发费用的归集一直是IPO审核中重点核查的问题,此处应该明确是财务报表上的研发费用还是研发投入,科创板科创属性要求是研发投入,因为研发费用是指费用化的研发支出,而研发投入还应包括资本化的研发支出。
(四)但凡和负面清单沾边的,需要解释的都不行
对于创业板来说,更加强调创业创新性,坚持更加明确和高标准的行业定位,随着创业板负面清单的管理趋严,一方面可能增加负面清单的范围,如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不能在创业板上市;另一方面,和负面清单沾边的需要解释的可能都不能在创业板上市,如已经上市的金埔园林、读客文化、晓鸣股份等。
从市场流出的创业板定位新标准来看,“三创四新”的标准较高,创业板IPO审核政策有所收紧。但个人认为创业板对于“三创四新”的要求应该有别于科创板的“硬科技”标准,建议提供多维度的标准供市场选择,体现注册制的真正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