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策与法 > 创业法制 > 正文

中国人寿扬州市分公司被罚47万元,因给予客户保险合同以外利益、业务数据不真实等

来源:界面新闻 发布时间: 2022-01-24 14:10:54 编辑:夕歌

导读:1月20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因内控管理不到位、分支机构管理不符合规定、给予客户保险合同以外利益、业务数据不真实,被扬州银保监分局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7万元。

银保监会网站消息,扬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1月20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因内控管理不到位、分支机构管理不符合规定、给予客户保险合同以外利益、业务数据不真实,被扬州银保监分局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