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再扩围27地,注重跨境电商政策的推广性应用
导读:为发挥跨境电商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在鄂尔多斯市、扬州市、阿拉山口市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赵子健 北京报道
为发挥跨境电商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在鄂尔多斯市、扬州市、阿拉山口市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就指出,增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培育一批离岸贸易中心城市(地区)。积极利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等,鼓励金融机构以市场运作方式加大对各类企业建设和使用海外仓的支持,促进海外仓高质量发展。调整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扩大进口类别,更好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
自2015年设立首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几经扩围,截至目前,我国共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132个。根据批复,本批27个城市和地区将复制推广前五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院长李鸣涛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跨境电商是未来外贸转型升级的一个必然方向。传统国际贸易订单的碎片化趋势非常明显,跨境电商能够有效降低采购商风险,通过数据支撑实现更好的供需匹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扩围的城市主要集中在三、四线城市。在李鸣涛看来,这些城市大多都有各自的特色产业,如鄂尔多斯的煤炭、景德镇的陶瓷、潮州的食品、舟山的水产、汕尾的服装珠宝等。但这些城市大多没有一级海关和国际机场,城市自身对于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的消费能力也有限。新一批的跨境电商综试区更加注重跨境电商政策的推广性应用,尤其是利用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平台体系如何与特色优势产业带进行叠加,把跨境电商综试区的服务做深,做进产业带、产业链中去,开拓跨境电商综试区政策创新的新空间。
近年来,我国外贸新业态蓬勃发展、持续创新。2021年,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到了1.98万亿元人民币,增长15%,海外仓数量超2000个,建成的保税维修项目130多个。海关总署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此前表示,疫情发生以来,跨境电商发挥在线营销、在线交易、无接触交付等特点优势,积极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进出口规模持续快速增长。
批复要求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管理机制,根据有关部门的管理需要,及时提供相关电子信息。要定期向商务部等部门报送工作计划、试点经验和成效,努力在健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配套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商务部此前印发的《“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指出,将开展跨境电商“十百千万”专项行动、规则和标准建设专项行动、出海专项行动、创新专项行动。发挥跨境电商优势,有效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打造数字化外贸供应链,为企业出海、产品出海、品牌出海提供便利,推动生产、 服务、营销、业态模式等创新。
批复强调,要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
李鸣涛建议,作为新一批综试区城市,应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因地制宜制定综试区的实施方案,围绕本地方的跨境电商产业发展需求强化顶层设计,尤其是要在地方特色优势产业B2B跨境电商应用方面深入探索,在不同产业领域创新实践,真正发挥跨境电商综试区的政策服务优势,实现地方特色产业与跨境电商的有效叠加和深度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