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飞:海南自贸港法将为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带来大量投资机会
导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6月2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超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冯飞、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光辉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6月2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超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冯飞、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光辉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冯飞: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点。前一段时间,国家有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政策,比如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关于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再比如商务部牵头制定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等等。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则进一步将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上升到法律层面,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进行了各项制度设计。我们翻看自由贸易港法第二章、第三章一共14条,对贸易投资自由便利作出了专章规定。时间关系,我不去解释这个法律的条文。我想,对企业而言,特别是对外资企业而言,带来什么影响呢?主要是这么几条:
第一,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长期深耕海南的决心和信心。应该说,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有利于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有利于给市场主体提振信心,带来稳定预期。在工作当中,我会接触一些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家,他们最关心的是政策的稳定性。我想,法治化是最稳定、最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此外,我们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设立海南国际仲裁院,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仲裁规则等等。自由贸易港法的出台,必将推动海南法治建设驶入“快车道”。
第二,最短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将为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带来大量投资机会。自贸港法提出,推行极简审批和以大幅放宽准入为重点的投资自由便利制度。一是全面放开投资准入,除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生态保护红线、重大公共利益等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外,海南自贸港实行投资准入全面放开。二是外商投资享受国民待遇,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三是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实行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措施,逐步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四是实行极简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服务,建立市场主体设立便利、经营便利、注销便利等制度,优化破产程序。
第三,集聚竞争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为投资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自贸港法将零关税、低税率、对部分行业境外所得免税、简税制等具有空前突破性的税收创新举措赋予法律效力。从简税制来说,在全岛封关运作时,简并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等税费,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并在全岛封关运作时进一步予以简化。从零关税来讲,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海南自贸港对进口征税商品实行目录管理。除了征税目录以外的货物,进入海南全部免关税。对内地入岛货物,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我再通俗地讲,零关税目前是实行正面清单管理为主的方式,列入到清单里的免关税,封关运作之后,采取负面清单管理方式。从低税率来说,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海南自贸港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目前,已经出台原辅料、交通工具及游艇、自用生产设备三项零关税政策,出台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我们通常讲两个15%,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就是两个15%的政策。同时,我建议企业和投资者持续留意后续税收细化政策的出台,结合自身的情况和商业战略,合理调整运营模式,切实享受海南自贸港的优惠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