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具有供水发电等经营性收益项目
导读:国家发展改革委8日就稳投资稳外资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李明传表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具有供水、发电等经营性收益项目的建设管理,完善项目法人治理结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8日就稳投资稳外资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李明传表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具有供水、发电等经营性收益项目的建设管理,完善项目法人治理结构。
有记者提问,今年受极端天气影响,多地发生洪涝灾害。请问在推动水利基础设施补短板方面,国家发改委将有哪些举措?
李明传表示,今年极端天气事件多发频发,北方江河汛情严重,对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重大水利工程是“两新一重”建设的重要内容。
李明传提到,今年以来,以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为代表的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建设持续提速,云南石屏灌区和保山坝灌区、陕西引汉济渭二期、海南琼西北供水、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段治理等9项工程相继开工建设,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已累计开工49项。一批重大工程实现重要节点目标,安徽江巷、四川红鱼洞、贵州黄家湾、江西四方井、广东高陂等水利枢纽已下闸蓄水,湖北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已实现全线通水。截至8月底,重大水利工程完成2021年度建设投资720亿元,与2020年、2019年同期相比,分别多完成57亿元、165亿元,完成率已超过往年同期7个百分点以上。
李明传同时提到,我国水利基础设施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持续加大补短板力度,加快构建国家水网,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按照国家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组织编制了《“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研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水安全保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安排了重大引调水、重点供水、江河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大中型灌区、智慧水利等重点建设任务,作为“十四五”时期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指导协调力度,推动地方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
二是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将按照保续建、保投产、保重点的原则,优先加大对在建项目及配套工程支持力度,确保各项工程如期建成发挥效益。继续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结构,重点保障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需求。指导地方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审查审批进度,积极落实建设条件,促进工程尽快开工建设。
三是持续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深化水利工程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和收费制度,建立合理回报机制,扩大股权和债权融资规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具有供水、发电等经营性收益项目的建设管理,完善项目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引导地方通过REITs方式盘活水利工程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以市场化改革推动工程加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