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痛批无底线追星
导读:追星乱象背后存在利用粉丝牟利的黑灰产业链,部分青少年成为受害者,法律监管上有诸多空白亟待填补。
近年,饭圈中的“氪金”“应援”“流量为王”等乱象愈演愈烈。
人民日报评整顿无底线追星
2018年,“明星蔡徐坤一条微博转发量过亿”事件,曾引发舆论强烈关注。2019年6月,其幕后推手“星援”APP被查。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星援”APP开发者蔡坤苗的判决书,其因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一审获刑五年。
对此,人民日报做了评论:一条微博转发量过亿,幕后推手被判5年。把流量当生意,炮制虚假繁荣,玩大了也玩砸了,自然难逃法律制裁。花钱打榜刷数据,刷掉了形象也刷乱了市场。追星无罪,但异化为造假,不是骂战就是互撕,则完全背离初衷。整顿无底线追星,严惩流量造假正当时!
代表委员谈追星乱象
今年两会,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对追星乱象予以关注,相关建议从会场火到舆论场。
“为什么关注度这么高,因为这个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青少年的价值观引领,影响到他们健康成长了。”全国人大代表、泰安市文化产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宋文新说。
多位代表委员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追星乱象背后存在利用粉丝牟利的黑灰产业链,部分青少年成为受害者,法律监管上有诸多空白亟待填补。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告诉记者,她在网络消费借贷案中,发现了一些新现象、新特点:在校学生互联网金融借贷案大部分是因粉丝应援等追星行为产生的,涉及直播打赏的案件94%以上都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金额少则几万元,多则上百万元。”
现实中,未走入司法程序的案例数量更多。陈海仪在走访一些学校和家庭时发现,一些几百、几千元的打赏,“由于很难找到直播的实际地点,打官司成本也相对较高,比较麻烦,就不了了之了。”
全国政协委员、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长期关注未成年保护和预防未成年犯罪问题。她并不反对青少年喜欢明星偶像,她认为,崇拜明星、偶像是每个人在成长阶段大概率要经历的。青少年喜欢明星,可以树立榜样以激发自己努力进步,“我的偶像很优秀,我也要优秀”,向明星的优秀品质看齐,从正能量来讲,这种正确的引导都是很不错的。
韦震玲认为,粉丝文化已成为拉动娱乐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有积极的一面。“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引导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去疯狂追捧。”她说,比如集资给明星送金条、奢侈品等应援礼物,收买营销号为明星及相关公司打榜带流量,网络骂战诋毁诽谤其他明星或明星的粉丝,逃课去帮明星造势,花钱请人在机场代拍,侵犯他人隐私、扰乱公共秩序。“这些已经不只是简单的不良追星行为,有的已涉嫌违法犯罪”。
在审议“两高”工作报告的小组会上,韦震玲提出“重视整治粉丝文化乱象”的建议。她表示,现在出现的种种乱象对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产生了错误导向。
“实际上,大家都知道一定是有资本、有利益在里面,促使这些孩子在社会娱乐环境中被浸染。”随着对青少年追星、饭圈文化的关注,宋文新发现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在涉及追星经济利益的乱象中,我们可以紧紧抓住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这一点,对明星、经纪公司和平台不当引导或者不当营销行为给予相应的规管。”陈海仪表示。
她解释,比如在一些粉丝“应援”活动里,有明星接受像金条这么贵重的消费品,如果涉及未成年人,这种行为必须得到监护人同意,也就是法定代理人必须要同意。“如果没有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的话,这种赠与不能成立,可以撤销,明星本人必须返还礼品。”
在这些乱象中,起到重要组织动员作用的是明星的粉丝后援会。韦震玲说,演艺明星的粉丝后援会在运作上实际已经是社会组织,通过网络组织人员、筹集资金,号召粉丝买明星代言的产品,具备了较强的社会动员能力,对于它们的约束、管理目前是真空状态。
上海民建陈府申律师对粉丝集资提出过专门建议,“粉丝后援会通过‘打榜’‘刷票’‘买广告’以明星或后援会名义参与公益等方式实现对偶像明星的‘应援’。显而易见的,上述‘应援’活动的开展需要大量资金。这些资金一般通过粉丝后援会自行筹措,筹措资金的总量动辄达到几十万元、几百万元,存在筹资过程中因粉丝后援会及实施主体的不当行为而构成集资诈骗罪、诈骗罪及侵占罪的刑事法律风险”。
韦震玲建议,粉丝后援会应该在民政部门登记,明确责任,规定权利、义务。“能组织做什么活动,是否能够筹集经费,在哪个层面筹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登记备案,依法开展活动、接受年检。”
从明星本人角度来讲,宋文新说,如果明星偶像自己愿意被资本绑架,愿意做“流量王”,那是自身的价值观有问题,明星偶像应该担起社会责任,经济利益应当放在第二位。“首先你是一个社会公众人物,你的价值观对未成年的孩子影响很大。”
韦震玲说,演艺明星作为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收受应援礼物等不良行为本身是不道德的。对青少年和大众的认知方面有不良的导向。明星所在的公司也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在合约管理上对明星行为加以约束。
“需要行业规范和市场的监管,缺失的应该尽快补上。”宋文新说,整顿追星乱象是一个多方形成合力的过程,还需要学校、家庭多方配合,“不是短期内呼吁两次就能改变现状的”。
“(孩子)直播打赏或者追星应援的行为通常10次以上,父母才会发现。”陈海仪说,家庭方面对孩子在追星爱好以及在互联网上的消费行为,掌握的情况并不多。她建议,家长和学校应该对孩子在追星方面多给予观察,正确引导,不能等钱花大了、影响学习成绩时才干预。
韦震玲建议,“两高”在治理粉丝文化领域乱象时,应与有关部门联合,从司法角度加大治理力度,还粉丝文化一片晴朗天空。
宋文新表示,自己连续呼吁、提出建议,希望推动未成年人社会成长环境的优化,让正能量的偶像引领和青少年理想信念的教育更好地结合,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 | 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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