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伪市值管理、锁仓代持等行业潜规则
导读:近日,证监会通报“中源家居”“利通电子”个股操纵案。经查,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史某等操纵团伙控制数十个证券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对倒等违法方式拉抬“中源家居”“利通电子”股票价格,交易金额达30余亿元,相关行为已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构成操纵市场犯罪。
每经特约评论员 熊锦秋
近日,证监会通报“中源家居”“利通电子”个股操纵案。经查,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史某等操纵团伙控制数十个证券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对倒等违法方式拉抬“中源家居”“利通电子”股票价格,交易金额达30余亿元,相关行为已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构成操纵市场犯罪。
案件的起由,是叶飞在微博爆料称,中源家居等找“盘方”做市值管理,“盘方”让其找公募基金和券商资管买入代持,但后续公司股票持续下跌,“盘方”赖账不给支付代持尾款。后来证监会快速响应立案调查,并约谈叶飞。从目前通报的内容来看,叶飞所称的盘方(操纵者)应是确实存在的,但上市公司是否参与、锁仓代持机构是否存在,目前尚无确切消息。
对伪市值管理一查到底
叶飞只是“伪市值管理”案中联系盘方与代持机构的掮客,既然其爆料情况部分得到调查证实,那么相关个案到底是“伪市值管理”案,还是简单的市场操纵案,监管部门有必要进一步查证。若只是简单的市场操纵案、叶飞自称的掮客并不属实,那他又是如何获知市场操纵线索;如果确认是伪市值管理案,那么对其他相关涉案主体,也应予以严惩。
在笔者看来,伪市值管理、锁仓代持,这些可能存在的行业潜规则,或许才是市场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应该予以坚决清除。
伪市值管理与普通的市场操纵案有很大区别,伪市值管理参与方众多,既包括庄家盘方,也包括上市公司以及资管机构,投资者担心上市公司与盘方相互勾结、利用信息发布主体地位配合操纵者披露信息公告,盘方与机构利用信息优势地位进行市场操纵、内幕交易,后知后觉的散户处于博弈劣势地位。而若机构投资拿公众资金为庄家接盘,买股不是基于股票的投资价值,而是基于盘方给予的回扣,这将严重扭曲市场价格信号和影响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市场就会成为利益输送市,毫无游戏规则可言。
此前有报道称,玩伪市值管理的圈子很小,风险很大,“黑吃黑”是常有的事。伪市值管理是否存在、其中机制如何,市场上下无不盼望监管部门一查究竟。零容忍,显然应该是对所有违法违规主体都零容忍,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应该说,上市公司或资管机构参与“伪市值管理”或只是个例,只有及时发现并清除这些老鼠屎,才能提升投资者对资管等行业的信心。
多为证监部门提供线索
中办、国办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之后,证监会集中部署专项执法行动,从严从快从重查办四方面共16例典型案件,其中一类就是伪市值管理,“中源家居”“利通电子”是否纳入其中尚未见报道。笔者期望将这些案件也纳入伪市值管理案予以查办,目前叶飞爆料线索重点指向应是伪市值管理。
叶飞作为污点证人,虽然参与本案,且本案涉嫌构成操纵市场犯罪,但或许无需承担太大法律责任。比如《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又被称为酌定不起诉制度,一方面叶飞在其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另一方面叶飞还有爆料“立功”表现,或属酌定不起诉制度的适用情形。
但叶飞爆料举报相关个股涉嫌股价操纵,也或难由此获得举报奖励。2020年《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大幅提高举报奖励额度,规定内部知情人员提供重大违法案件线索、最高奖励额度为60万元;但同时规定,举报人本人参与其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奖励。
归结来看,本案还是由爆料举报而引发,证监部门零容忍快速跟进调查,说明对举报线索高度重视。各类主体可以通过证券期货违法线索网络举报系统进行实名举报,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向证监会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实名或匿名举报,为证监部门提供更多违法线索,从而对证券违法违规形成无所不在的监督和严打压力,或许也还可由此获得举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