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i~上市 > 上市 > 正文

信息披露不准确,中迪投资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界面新闻 发布时间: 2021-04-26 15:46:23 编辑:夕歌

导读:4月25日,北京证监局官网披露《关于对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4月25日,北京证监局官网披露《关于对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决定称,经查,中迪投资存在以下违规事项:2020年7月4日,公司披露实际控制人李勤于2020年7月3日与刘军臣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西藏中迪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至刘军臣,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李勤变更为刘军臣。

2021年2月3日,公司公告李勤与刘军臣签署前述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协议,同时披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李勤。公司在2020年7月4日至2021年2月2日期间发布的临时公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均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军臣,信息披露不准确。

北京证监局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上述违规情况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