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远煌:刑事风险已成企业家安全成长“拦路虎”
导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张远煌教授,在题为《2019—202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分析与刑事合规建设》的演讲中指出,刑事风险已成为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与企业家安全成长的“拦路虎”。
◎ 文 法治日报 《法人》全媒体记者 李辽
在6月24日北京举办的“辉煌49新经济趋势论坛·刑事合规与企业家保护高峰研讨会”上,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张远煌教授,在题为《2019—202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分析与刑事合规建设》的演讲中指出,刑事风险已成为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与企业家安全成长的“拦路虎”。
民营企业家成刑事风险的高发群体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的研究数据,2020年度,在3245次企业家犯罪中,民营企业家犯罪数为3011次,占92.8%,国有企业家犯罪数为234次,占7.2%。在3063名犯罪企业家中,民营企业家涉罪人数共2876人,约占93.9%,国有企业家涉罪人数为187人,约占6.1%。据此,民营企业家已成为刑事风险的高发群体。
张远煌指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成为企业高管中最突出的刑事风险群体,在被定罪的企业家中,在企业内部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国企中占59.9%,民企中占66.1%。“这表明不少企业在经营理念与经营模式上,存在着重利润、轻风控的结构性缺陷,注定了众多企业和企业家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基因。”
民企融资及财务环节涉案风险比重大幅上升
该中心研究数据还表明,在企业家刑事风险高发空间中,涉案企业城市分布主要集中在二三四线城市,其占比分别为30.6%、23.6%及33.1%。另外,在2020年度,2038家涉罪企业中,国企发案数位居前五的产业分别为制造业、建筑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和批发零售业,民企发案数位居前五的产业分别是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建筑业以及房地产业。
同时,刑事风险无处不在,遍布企业运营各大环节。与2019年相比,2020年涉案国有企业日常经营环节发生风险的比重上升了49.4%,涉案民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环节发生的风险比重反而下降,但融资环节发生风险的比重上升了51.9%,财务管理环节风险发生比重上升62.4%。
两大罪名首次跻身国有企业家罪名前十
张远煌表示,一直以来,在国有企业家高风险罪名中,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始终是稳居前五的标志性罪名,但2020年度贪污罪及挪用公款罪所占比例有所下降。“相比2019年,2020年较显著的变化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串通投标罪首次出现在国有企业家前十的罪名之列。”
而民营企业家在2020年度实际触犯34个具体罪名,位居前十的高风险罪名分别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合同诈骗、挪用资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集资诈骗、非法经营、污染环境、重大责任事故罪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旧是民营企业家最容易触犯的罪名,”张远煌说,“企业家刑事风险高发、频发,且这些犯罪行为中大部分由内因触发,不能只怪环境,要从自身找原因。”
部分企业家对刑事风险不设防
张远煌还提到,企业家犯罪的潜伏期很长,说明企业自我监督犯罪的能力都十分低下。“众多企业对颠覆性的刑事风险处于不设防的状态,往往是‘东窗事发’后再寻求救济,这是企业家应对刑事风险的常态。”他给在场的企业家们提出建议,“打造企业刑事合规计划,是夯实企业根基的最佳战略选择,可防控威胁最大的刑事风险。”
合规创造价值,甚至比经营创造的价值更大。张远煌强调,刑事合规计划可以让企业家避免遭受“从头再来”的颠覆性打击,能帮助企业家尽快摆脱司法困境,避免重大损失,实现财务增值。“21世纪企业间的竞争,不仅是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竞争,更应该是防控重大法律风险能力的竞争。”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