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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公司的股权结构,应该这样设计

来源:老牛财税杂谈 发布时间: 2021-02-04 14:31:05 编辑:夕歌

导读:创业公司多数具有“人合”与“资合”的特点,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对于公司的成长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那么创业公司的股权设计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创业公司多数具有“人合”与“资合”的特点,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对于公司的成长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那么创业公司的股权设计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一、必须有核心股东

创业公司多数是中小公司甚至是小微企业。它不像大型上市公司,即使两股东有“深仇大恨”,也不影响坐在一个会议室参加股东大会。创业公司更具有“人合”特征,聚在一起的股东应相互信任、有相同的价值观,否则将很难在一起“共事谋天下”。

尽管大家在一起很“聊得来“,也同样需要有一个人来“发号施令、统管全局”。这个人在股东里面要有一定的影响力,是“大家长“,不光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还应具有一定的市场远见性。他可以是公司设立的发起人,也可以说是公司创始人、缔造者,他的股权占比不能太低,在股东人数比较少的时候要能达到控制状态。要知道公司最终权力来自于股东会,创业公司也不例外,核心股东如果没有绝对的地位与话语权,公司的发展前景将受到极大的制约。可以试想一下,公司经过一年的努力,到头来他的分红最少,这创业公司还能长久吗?可以这样说,核心股东的股权结构将决定创业公司的生死。

老牛在对一部分企业进行股权结构进行咨询服务时,还遇到过这种情况:几个创业股东本来很要好,为了显得大家平等,就将股权占比按人数平均,乍一看很公平,很有江湖气概,其实这样的话不仅削弱了核心股东的决策力,还有可能造成“吃大锅饭”,非常不利于公司的发展,也会造成“群龙无首“的局面,最终导致“谁都能当家,谁也没担当”。

二、能力与股权要匹配

在设定股东股权占比时,股东的能力与股权要匹配,而不能以“钱多“论英雄,谁出的钱多,谁的股权占比就大。大家在一起创业的目的,就是要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把蛋糕做大。在分配权权占比时,应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依据各股东的能力与所掌握的资源来分配股权。一是可以让每个股东在一定时间段有最适合当的决策权,方便其能力得到最好的发挥;二是收益与能力相匹配,更能激发股东的斗志,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要知道,公司在初创阶段,人比钱重要(没钱,只要有团队、有梦想仍能拉投资)、能力比关系重要,所以股权收益一定要与贡献匹配,毕竟是股东,而不是投行。

腾讯在成立之初,包括马化腾在内的五位原始股东(腾讯五虎将)一共凑了50万元启动资金。虽然这50万元,大部分都是来自于马化腾,但他仍根据这“五虎将”各自的能力,相应地把股权分配给了大家,自己只占有47.5%的股份,目的就是让每个创业股东的能力有更好的发挥。

三、 “退出“机制的设计不能忽视

股权的“进入“规则重要,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比如用什么投资、投资款如何到位以及股东如何分红等,一开始就得要讲明白,所谓“人合“,就是“合群就一起干,不合群就不干”,“进场“达不成一致,也就没有下文了。

但是很多情况下,大家都在重视“进入“规则的同时,却忽视了”退出“机制。要知道股东一起创业,没有血缘关系但又不得不大部分时间呆在一起,没有矛盾产生是不可能的。俗话说,”生意好做,伙计难搭“就是这个道理;另外,别以为大家在一起能”共苦“,就以为在一起也能”同甘“,有好多股东闹翻脸不是因为亏损,恰恰是因为利润分配不均而产生了矛盾,正所谓”江山易打,不易坐“。

回头再看看腾讯当年的“五虎将”,都先后离开了腾讯;阿里的十八罗汉,大部分也都是分道扬镳。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三国演义》不是有句话叫做”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吗?所以,”退场“机制一定要引起高度的重视,也许今天的”分“,正是为明天的”合“做铺垫;今天与一个人的”分“,或许就是明天与一群人”分“的导火索。

创业公司成立之初,面对未来充满了较多的不确定性,如果把“退出”机制做的“太死”,反而不利于股东的合作与互信,不利于创业公司的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