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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五部门联手加强白酒监管:依法查处哄抬酒价 维护白酒市场秩序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21-12-14 17:08:48 编辑:夕歌

导读: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加强白酒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实施主体退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公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贵州省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保、自然资源、税务五个主管部门将携手强化白酒生产监管。

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加强白酒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实施主体退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公告(以下简称《通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贵州省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保、自然资源、税务五个主管部门将携手强化白酒生产监管。

公告显示,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加强白酒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维护白酒市场秩序。从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持续符合白酒生产许可条件、加大抽检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环境保护监督、加强土地使用管理、加强税务监管、加强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和行刑衔接八个方面进行监管。

具体来看,《通知》指出,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着力加强重要节假日市场巡查检查,以酒类专卖店和直销店、宾馆、超市等酒类销售市场为重点,严厉打击酒类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积极维护酒类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传销行为、以经营白酒为名假借出售企业原始股权名义实施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积极督促省内网络交易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白酒网络交易监测,依法查处网络交易中虚假交易、哄抬酒价、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

在白酒宣传方面,加强白酒市场广告监测,严厉打击借重大节日进行商业炒作、生产“特供”“专供”酒、宣传饮酒行为以及虚假发布广告信息等。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重点查处白酒行业侵犯商标专用权、制假售假,以及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仓储、运输、设计、印制等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将重点查处白酒行业侵犯商标专用权、制假售假。值得注意的是,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仓储、运输、设计、印制等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也在严打范围内。

商标侵权、售卖假酒会严重影响和损害酒企的形象,据了解,2020年贵州省公安机关发动茅台酒集群战役45起,侵犯茅台酒知识产权立案50件,破案3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5人,捣毁制假、仓储窝点39个,查扣和缴获假冒茅台酒10605瓶,习酒窖藏1988等高端白酒674瓶,虚拟特供酒2354瓶。

食品安全方面,严厉打击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白酒黑窝点、黑作坊,以及未取得白酒生产许可或未按许可范围生产白酒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从严落实“处罚到人”要求。

此外,《通知》提到,将严格依法实施市场主体退出,情况包括:

白酒企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如有以上情形,可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对白酒企业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违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吊销白酒生产许可;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法律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可依法吊销白酒生产许可。

对白酒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食品生产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等,可依法注销食品生产许可。

对白酒企业违反排污许可要求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或通过暗管、渗井等方式,以及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实施限产、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对非法批准白酒企业使用的土地,依法收回。

白酒企业因偷逃税款、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经法院作有罪判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白酒企业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受到公安部门立案调查,经法院作有罪判决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