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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支持深圳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20-10-12 09:54:51 编辑:夕歌

导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目标到2022年,各方面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证券时报e公司讯,中办、国办:支持深圳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探索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依法依规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在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深圳下属机构的基础上成立金融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开展数字人民币内部封闭试点测试。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印发

财联社10月11日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目标到2022年,各方面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2025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基本完成试点改革任务,为全国制度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中办、国办:完善深圳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特区立法

证券时报e公司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特区立法。按程序赋予深圳在干部和机构管理、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等方面更大自主权。探索完善行政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支持深圳扩宽经济特区立法空间,在新兴领域加强立法探索,依法制定经济特区法规规章。

中办、国办:支持深圳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

e公司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

中办、国办: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

财联社10月11日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支持深圳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支持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市场,完善一二级市场联动的土地市场服务监管体系。试点实行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中办、国办: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平台

e公司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率先完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新机制,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制度。试点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平台,研究论证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

中办、国办:制定深圳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 放宽能源、电信等领域市场准入

证券时报e公司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完善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制定深圳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放宽能源、电信、公用事业、交通运输、教育等领域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前沿技术领域的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支持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完善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机制。试点能源领域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推进破产制度和机制的综合配套改革,试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完善自然人破产制度。

中办、国办:扩大深圳金融业、航运业等对外开放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其中指出,扩大金融业、航运业等对外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深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融资。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支持深圳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方面先行先试,推动完善外汇管理体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在深圳依法发起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深圳依法合规获取支付业务许可证。推动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规则体系。探索完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赋予深圳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进一步放开保税燃料油供应市场。

中办、国办:进一步放宽深圳在前沿技术领域的外商投资准入限制

财联社10月11日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制定深圳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放宽能源、电信、公用事业、交通运输、教育等领域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前沿技术领域的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支持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完善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机制。试点能源领域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推进破产制度和机制的综合配套改革,试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完善自然人破产制度。

中办、国办:支持深圳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

证券时报e公司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开展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完善互联网信息等数字知识产权财产权益保护制度,探索建立健全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和优势证据规则,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在部分知识产权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转移制度。实施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