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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取款10万须登记,反洗钱新政将试水河北、浙江、深圳

来源: 财经五月花 发布时间: 2020-06-13 09:51:25 编辑:夕歌

导读:今年7月份和10月份分别在河北与浙江省、深圳市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存取款10万须登记,河北、浙江、深圳开启大额现金管理试点。

移动支付盛行天下之际,大额现金管理则迎来新的管理规定。

据《财经》记者从商业银行人士了解,近日,商业银行已经收到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提出在今年7月份和10月份分别在河北与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

《通知》要求,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这意味着,如果客户提取、存入高于起点金额的现金,应该在办理业务时进行预约或者登记。某商业银行人士告诉《财经》记者,“上述通知对老百姓而言,并不会有什么太大影响,只要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正常的现金使用都是畅通的。”

三地试点强化现金管理

接近监管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近年来非现金支付快速发展,但现金需求却有增无减。尤其是大额现金广泛使用,容易被腐败、偷逃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蕴含较大风险,中国大额现金管理存在监管覆盖面有限、法律效力不足等薄弱环节,亟待强化。

三个试点地区各有特色,其中,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业务管理基础较好,浙江省、深圳市均为全国现金投放重点区域,浙江省一些行业大额用现情况突出,个人账户大额用现情况突出,深港之间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普遍。

上述监管人士指出,部分地区先行先试被认为是当前形势下推进大额现金管理的有效路径,有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验证最佳的操作层面方案,逐步推广合理用现理念,为建立大额现金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在研究试点方案的过程中,人民银行亦充分听取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客户意见。

试点并不会影响企业和社会公众正常合理用现,但不排除试点初期由于社会公众对政策理解有偏差而出现个别地区、时点现金提取增多的情况。对此,监管部门也要求试点行制定本地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监测与统筹协调,做好现金分析与现金供应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

其实,简单来说,中国居民在日常消费、企业在生产经营领域现金使用很低,都是用支付媒介,比如支付宝、微信、信用卡等等。

目前, 中国移动支付整体交易规模增长较快,稳居日常消费支付工具首位。根据数据显示,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年交易规模达到199.39万亿元,以日常开销为计,第三方支付完成的占比增至61%,现金支付占比进一步受挤压,降至14%。移动支付已广泛渗透入居民生活的日常,承担了约一半的日常消费支付。

那为什么还要进行大额现金管理?某股份制银行人士告诉《财经》记者,主要是与目前现金流通的特点有关,呈现金额集中、笔数少、区域集中等问题,这些资金可能并不是用于生产消费,而是成为比如洗钱、地下钱庄的渠道,这一块是目前监管的真空和漏洞,需要把短板补齐。

大额现金管理对社会公众有什么影响?某分析师指出,不会影响到社会公众的日常经济活动。一是目前中国如现金、票据、转账、网上、移动等支付方式多且应用广,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

其次,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都会低于规定的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不会受到任何不便影响。

三是广大社会公众应正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守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现金存取只是其中一种形式,存取自由的前提都是合法的。只要客户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存取现并不受到限制。

四是对主动提出现金服务需要的社会公众来说,银行业金融机构会提前做好现金服务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现金服务水平。

反洗钱强监管态势渐形成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反洗钱工作不到位的金融机构都做出了较为严厉的制裁,2019年,人民银行系统反洗钱部门共检查义务机构1744家,针对违反《反洗钱法》规定的行为,依法处罚机构525家,罚款2.02亿元;处罚个人838人,罚款1341万元;罚款金额合计约2.15亿元,同比增长14%。

此前,央行公布了对华泰证券、民生银行、光大银行3家机构的罚单,处罚金额分别为1010万元、2360万元、1820万元,合计共5190万元,理由均为反洗钱工作不到位。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刘宏华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2007年《反洗钱法》实施以来,中国反洗钱制度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工作成效明显,与国际通行标准基本保持一致。但同时也要看到,相关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法律制度尚不够完善、协调合作机制仍不够顺畅、打击洗钱犯罪尚不够有力、反洗钱义务机构履职能力不足等,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反洗钱制度体系建设,推进中国反洗钱事业向纵深发展。”

“在法律制度方面,要加快《反洗钱法》修订进程,为进一步强化反洗钱制度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刘宏华说。

可以看到,反洗钱强监管的态势逐步形成,上述分析师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应该加深对用现客户的了解,对于易产生大量现金交易行业的客户,加强风险提示与信息沟通,引导其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对于确有大额用现需求的,保障其合理用现需要。对于客户来自风险较高行业、交易金额特别巨大、交易频率或金额与客户身份及日常交易特征不符等情形,严格对信息真实性、规范性的审核,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涉嫌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应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并进行风险标注,后续跟踪,记录备查。

(作者为《财经》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