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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报价规则生变 科创板网下初步询价限两次报价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 2020-10-19 10:53:07 编辑:夕歌

导读:从投行人士处获悉,收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参与科创板初步询价报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指出,从10月19日起参与科创板网下询价变为“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且原则上不得修改,第二次要提交“报价修改理由”。

(记者 董亮 马换换)前期科创板新股上纬新材疑遭“抱团压价”一事引发市场极大关注,10月18日,北京商报记者从投行人士处获悉,收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参与科创板初步询价报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指出,从10月19日起参与科创板网下询价变为“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且原则上不得修改,第二次要提交“报价修改理由”。

《通知》中表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自10月19日起,上交所网下IPO系统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

一是就同一次科创板IPO发行,网下IPO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二是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在第2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系统记录“报价修改理由”,作为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

据了解,此前对网下机构报价修改并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