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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来源:明德资本生态圈 发布时间: 2020-01-17 17:03:42 编辑:夕歌

导读:总体上看,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应是具备一定的盈利基础,拥有一定的资产规模,且需存续一定期限,具有较高的成长性的企业。具体而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总体上看,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应是具备一定的盈利基础,拥有一定的资产规模,且需存续一定期限,具有较高的成长性的企业。具体而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项指标要求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

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根据《证券法》第50条关于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3000万元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

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

创业企业规模小,且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如果业务范围分散,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因此,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

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责任。

发行人应当保持业务、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的持续稳定。规定发行人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发行人应当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